父亲司马文森与对外文化协定之一:印尼篇
□ 司马小莘
自新中国成立到1965年,我国对外共签订了35个文化合作协定。我的父亲司马文森曾参加签订及实施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中国与阿尔及利亚、中国与法国的文化协定。这些文化协定是基于两国民间文化交流的基础而产生,同时又推动文化交流进一步发展。
1955年9月国务院任命父亲为中国驻印尼大使馆文化参赞。当时和我国建交的国家约20个。父亲从1955年至1962年在中国驻印尼大使馆工作,兼任使馆党委委员,负责我国对印尼的文化工作:文学艺术、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团等方面的事务。
1956年3月印(尼)中友协召开理事会,决议邀请中印(尼)友协参加印尼8月17日的国庆,以及邀请中国的艺术团到印尼巡回演出。经联系,中印友协代表团由团长达浦生先生带队,谢冰心、白寿彝等一行6人于7月底飞抵雅加达访问。国内派出北京杂技团访问演出。友协代表团的访问很成功,北京杂技团在印尼各地三个多月共演出81场,观看人次达120万。印中友协代表团回访了我国并参加国庆观礼;同时派出峇厘舞蹈团来华演出(同年9月—11月)。父亲曾向印尼文教部提出签订两国文化合作协定的意向,虽然未果,但是印尼官方参与了接待中印友协代表团的民间交流活动,苏加诺总统亲自挑选访华的峇厘舞蹈团成员和节目,是印尼多年来出国的峇厘舞蹈团阵容最整齐、节目最精彩的一个。
随着两国文化艺术、教育、体育、出版、卫生、新闻等交流活动的展开,两国间的文化交流到了有史以来的鼎盛期,两国的友好条约也在酝酿中。
1961年3月11日,父亲家庭拜访印尼外交部新闻司长加尼斯·哈索诺,他告诉父亲,他们已决定3月21日正式邀请陈毅副总理兼外长及艺术团来访。陈总来访后,印方拟与陈总会谈,签订两国友好条约、文化协定,并发联合公报,在公报中将提及二次亚非会议及我国支持印尼方对西伊里安的立场。印尼外交部新闻司长就陈总访问发布消息事与父亲会商,对方同意于3月20日由两方分别公布。
父母亲于3月15日拜访总统府画家杜拉,他向父亲转达,苏加诺总统提出拟请陈毅副总理兼外长下榻总统府,以及用他的专车作为陈总的礼车。希望了解陈总来访时可能和他谈及什么问题?谈话间苏加诺进入会客厅,并向父亲表示他将接见陈毅副总理,共同进餐。打开总统茂物行宫给非国家元首住,陈总是第一人。这些礼遇是打破惯例的,澳大利亚总理兼外长孟席斯不久前访问印尼时,只住在外交部长官邸。苏加诺总统此举,为感谢他1956年访问中国时得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友好热情招待。
3月25日,印尼外交部交给我父亲他们拟定的文化合作协定草案,父亲即刻发回国内,并根据国内的意见,逐条逐句的与印尼外交部官员充分协商,达成共识。
1961年3月28日—4月2日,陈毅副总理兼外长访问印度尼西亚,随行的有耿飚副部长、沈平副司长等。中国、印尼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31日10 时在雅加达独立西街15 号印尼外交部长官邸举行。中方耿飚副部长、黄镇大使等参加。印尼方苏班德里约外长主谈。谈判和拟定两国外长签订的“联合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友好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文化合作协定”三个文件。由黄镇大使提议首先讨论文化合作协定,因为该文件已经父亲和印尼官方充分协商过。文化合作协定首先顺利通过。
4月1日上述三个文件在印尼外交部正式签订,中方陈毅副总理兼外长、代表团全体成员、黄镇大使、司马文森参赞和刘今生参赞出席。印尼方出席的有外交部长苏班德里约、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亚明、外交部秘书长苏维托、驻华大使苏卡尼,亚太司长苏斯卡、法律司长塔耶布·纳皮斯、礼宾司长胡辛、新闻司长加尼斯·哈索诺等。
在陈总访问期间,得到印尼友好人士的热情欢迎:在陈总出行的途中,欢迎民众绵延十里路;为保护陈总的安全,曾组织了400人彻夜守护在陈总下榻的茂物总统行宫的外面。陈总回国后,印中友协、雅加达侨界联合在雅加达举办了陈副总理和艺术团访问印尼、苏加诺访华图片展览会。
为配合陈毅副总理访问印度尼西亚,我国派艺术团前往印尼进行一个多月的访问演出。民委副主任萨空了担任艺术团团长,艺术团由歌舞队和杂技团组成,很多知名的艺术家张均、阿依吐拉、刘淑芳等参加了艺术团。全团91人原拟于3月22日乘“俄罗斯”号商船从黄埔港启航赴印尼。但是该船船长突然于3月21日晚提出多个条件,要得到答复后始启船。要求:派两艘军舰护航。理由是:这次从印尼回来时候,遇到了两艘蒋介石的军舰,有些害怕和担心。要求借给两支手枪。理由:万一途中发生事情,船长可以借以保护驾驶室,争取时间向外拍发电报。以及要求派翻译、供给1000吨淡水(万一出事,搁置久了能有足够的水喝。)、及载重要求等。经商谈,将航线改在靠近我们海军控制范围的西沙群岛西边,船长同意不派军舰护航,不再要求借手枪。我们提供翻译、供应500吨淡水。23日4时艺术团全体乘苏联的“俄罗斯”号商船经西沙西航线赴印尼。为确保艺术团的安全,海军司令部曾组织护卫舰、猎潜艇等四艘,前往西沙巡逻执行掩护“俄罗斯”号商船任务,在宣德群岛附近巡逻待机;快艇91大队作好出航准备,歼击机部队也加强机场值班,密切关注“俄罗斯”号商船的安全。艺术团于3月28日与陈总同一天抵达雅加达。
印尼民众对中国艺术团的欢迎十分热烈,尽管中央接待委员会中的不友好人士迭连制造困难。比如,限制艺术团在日惹访问演出,三天中只能演一场。日惹印中友协主席普波迪宁格拉特教授(日惹苏丹之堂兄)非常热情,一直陪同艺术团活动。在他安排下,日惹虽只演出一场,但在印中友协宴会上,在参观婆罗浮屠佛塔和印度教陵庙时,都动员当地居民、工农、妇女、文艺界代表及华侨与艺术团联欢,双方演出节目,我们艺术团等于演出了四场,且更生动友好。梭罗群众载歌载舞夹道欢迎艺术团,从梭罗到三宝垄途中,拦路欢迎献花并赠送礼物。梭罗市演出广场四周升起多面中印两国国旗,市长官邸和艺术团驻地均悬中印文书写巨幅欢迎标语。梭罗市长陪同团长行动,时刻不离,并亲自安排我艺术团演出及学习印尼民间舞蹈。预告学习内容,将学习安排在公演场进行,鼓励群众前来参观。艺术团演员在印尼访问期间,学习了印度尼西亚的峇厘舞蹈、爪哇舞蹈等,后来成为东方歌舞团出国访问时表演的节目之一;访问期间女歌唱家刘淑芳向戈敦·多平学会革命歌曲《宝贝》和印度尼西亚的民歌,回来后在音乐会上多次演唱,灌了唱片,该唱片成为六十年代我国最畅销的唱片之一。
三宝垄对艺术团接待更隆重,派代表到梭罗和三宝垄交界处(数十公里外)迎接艺术团;不顾中央接委反对,给萨空了团长坐的汽车插上中印两国国旗;军区司令和省长均特地从外地赶回三宝垄接见艺术团并看演出,赠送锦旗。观众每场六万多众,秩序井然。
艺术团原拟4月22日在万隆演出一场,因地方当局不友好,不让艺术团住在市内,而安排住离万隆市十七公里的连旺镇(该地里叛军很近),父亲得知消息,乘飞机赶往万隆交涉,经使馆党委讨论决定,撤销在万隆的演出,返回雅加达。我们艺术家的安全,是使馆领导们必须考虑的,中国人民是勤劳勇敢,善良友好的,但决不是可以任人摆布。
4月30日和5月1日,艺术团在伊卡达足球场为雅加达市民公演,中央接委会为限制艺术团的影响,将舞台搭在球场一角,只能容万余人观看。但每晚观众皆在三万以上,会场内外人山人海。演出定晚八时开始,4月30日下午二时大量观众借口看球赛即拥入会场不走,水泄不通。收到请柬者无法入场,连当晚主持人雅加达苏玛诺市长到后也无法进场。虽然扩音器一再要求群众让路,均无效,致使原定开幕式当晚不能举行。但观众对艺术团非常友好,团长进场时,群众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许多人主动让路。演出进行时,虽然拥挤,但秩序非常好。由于舞台搭得不合理,数千名观众从座席上根本看不到演出,只能听音乐播送,皆留场不走,直到午夜演出完才散。5月1日,中央接委会加强了会场控制。开演前场外群众围满,不得入场,知道市长将到场,提出要向市长请愿。接委会始允放入。结果人数较30日晚更多。市长苏玛诺到场向萨空了团长致敬,说昨夜虽到场,未能入场,补行了开幕讲话仪式。演出后,市长夫妇献花,表示友好。演出的请柬,被人卖黑市,前面座位的请柬价高至400盾一张(当时一些老百姓日工资只有8 盾),并且有人仿印请柬。
艺术团于5月6日举行告别演出,7日萨空了团长举行告别招待会,各国驻印尼的使节、印尼文艺界人士出席,放映印尼国家电影制片厂拍摄的印尼舞蹈和陈副总理、艺术团访问纪录片。艺术团原拟访问结束后分批乘捷克班机经仰光返国,经使馆与国内商量改乘坐我国接侨船“光华”轮。5月9日艺术团乘“光华”轮返国,全团91人仅雅加达到仰光机票就为国家节省外汇5200多英镑。艺术团在印尼访问期间,为印尼水灾义演,为印尼民族纪念碑筹备委员会义演,受到热烈欢迎。
中国—印尼文化合作协定于1961年4月22日经我国国务院核准,照会印尼政府。印尼政府核准后,两国文化合作协定自1961年6月14日正式生效。两国的友好关系和文化交流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基于两国文化合作协定,父亲联系,促成中国和印尼两国交换动物,这是唯一以书面形式明确进行的动物交换。建立了动物园管理人员、生物科技人员的互访,曾邀请印尼动物园代表团、印尼农业部官员,马蒂·达曼先生及卡斯兰·罗希尔先生等访问中国。北京动物园管理、技术人员也多次应邀往访印尼,先后3次年引进印尼产热带珍贵动物,马来獏、倭水牛、蜘蛛猴等。仅1962年一次就引进31个品种一百多只动物,相当于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世界其它国家引进的全部动物品种及数量的总和。增进了友谊,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对科学研究也有很大价值。
基于两国文化合作协定,父亲联系,促成中国和印尼广播和电视合作协定的签订。依据两国文化合作协定,在制定1962年度执行计划时,父亲提出邀印尼国家广播电台副台长苏基尔曼访华与我国签双边协定,但是这个年度执行计划不知何时能正式签订。在得知苏基尔曼夫妇将应邀访问苏联,为促成两国广播和电视合作协定的尽早签订,父亲建议不论年度计划何时签订,先以我国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名义对苏基尔曼夫妇发出邀请,在他访苏行程中增加访华的行程。1962年6月26日父亲和唐专员应邀出席印尼共和国家广播电台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广播电台合作协定在雅加达的签字仪式。仪式完毕后父亲将我国提出的中印尼两国广播电台协定草案印尼文稿交印尼广播电台副台长苏基尔曼。据苏基尔曼反映,印尼官方对协定内容草案基本同意,表示两国协定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如何合作。
签订中国和印尼广播电台合作协定时,父亲已经从印尼离任回国。10月,苏基尔曼和他的夫人、女儿来中国访问,在北京一见到父亲他就十分高兴地说:上了火车不久,就听到火车上在播送《宝贝》这首印度尼西亚歌曲,他非常兴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事业局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广播局广播电视合作协定于1962年10月16日在北京签订。中国代表:梅益,印尼代表:苏基尔曼。
1963年,在两国友好条约和文化合作协议签定两周年纪念的前夕,父亲司马文森作词、马可作曲共同创作了《中国印度尼西亚友谊之歌》,发表在《歌曲》月刊以及《人民日报》上。歌曲还没发表时,已经由东风合唱团唱开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随后多次播放,这首友谊之歌也流传到印尼。10月,苏纳尔迪为团长的印度尼西亚人民文化协会歌舞团来华访问演出,演唱了这首友谊之歌。
基于两国文化合作协定,1965年3月16日,中印两国在雅加达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中国科学技术代表团团长、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武衡和印尼国家研究部部长苏佐诺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协定的签订标志着两国科学技术合作进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