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查询的“保健食品”
近日,保健办接到汪女反映,2015年9月9日在上海华脉天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硒化卡胶囊和金子康胶囊,共计23960元。在购买后,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产生怀疑,随要求提供产品相关报告,与对方经过多次交涉,对方始终未提供产品相关报告。由此,消费者认为该公司销售的所谓保健食品一定存在问题,即向该公司提出退货的要求,虽对方退了一部份货款,但仍有9360元至今未退,消费者求助消保委协调。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申批,并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后方可进入市场流动领域。同时,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到投诉,保健办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产品信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进行查询,经多次尝试未查询到硒化卡胶囊和金子康胶囊二件商品的相关信息。随即,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建议为消费者作退货处理,但仍然迟迟未作妥善处理。
在此,保健办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务必要理性,切务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辨别销售人员是否夸大宣传其实不难,只要对照产品说明或产品宣传材料即可,一切对产品的说明和宣传以书面文字为准。再以,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审批,务必认准外包装上印有的“蓝帽子”和批准文号,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询真伪。最后,购买保健食品建议到药店等正规商店购买。正规商家销售的保健食品价格透明,市场上普遍可见并得到普遍认可的产品。(案例如需使用请隐去实名。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