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货”真的这么难吗?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11日,家住广州市白云区的刘先生在某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手机,收到货后申请7天无理由退手机,商家同意退货,但是对方一直没有给予退还钱款,双方协商无果。消费者向12315投诉,希望商家尽快按照约定给予退款。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据消费者介绍,他于今年5月11日通过该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小米手机,实际销售商是入驻该平台的第三方通讯公司。收到手机后,7天内他向销售商提出无理由退货。商家同意。然而当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将手机退回时,出了问题——销售商称消费者寄回的手机不是他们发过去的手机,两者串号不符。消费者称自己连包装都没拆,怎么可能串号不符呢!
消保委工作人员与该销售商负责售后的丁先生沟通过程中,对方解释说,负责收货的员工在验货时发现快递公司寄回来的手机与当时寄给消费者的手机两者串号不符,因此没法办理退货手续。他们以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鉴于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将手机的串号记录在发票/发货单上,很难确定究竟是哪一方存在问题,但是这应该是销售商的工作不足所引发的纠纷,消保委工作人员建议商家妥善处理此事,并希望今后应将所出售的手机串号登记在发货清单上或者发票上,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但丁先生的回复是公司每天的发货量太大,无法落实该项工作,并解释称目前几个大的电商平台都没做到这一点。经多次协调,因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我们只好建议消费者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案例点评】
经营者未在发票/销售清单上标明手机串号,未尽到相关义务。消费者未及时与销售商确认手机串号,难以证明经营者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这是造成这件投诉调解不成功的关键。在此消保委提醒大家,网购商品尽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还是要及时验收。在购买之初,明确向商家提出索要购物凭证及发货清单,以便事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