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公司常以网速快吸引上网用户,扩大市场。比如最近某公司就以“进入百兆时代”为卖点,开展宣传攻势,大有“速度我最牛,舍我其谁?”的意思。不幸的是,消保委却屡屡接到网速不能达标的投诉。比如有一位耿直的毛先生就以网速不达标为由投诉到消保委。
这位毛先生是某电信公司的老用户了,多次投诉运营商提供的网速不达标,可一直没有解决。经过消保委调查,了解到运营商也多次测试,而他们测试消费者的网速却是达标的。通过我们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消费者和运营商使用的测量工具是不同的。消费者用的是网上下载的某公司的“网速测试”软件,而运营商使用的是他们官网的测速平台。工具不同,测试的标准也许不同,那么以谁为准呢?这让消保委的调解人员很是为难。
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测速平台据称是相关部门认可的,但运营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总让消费者感觉不是很放心。而消费者使用的“第三方”测速软件,看似公平,但这款软件即没有权威的认证,也没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充其量只能作为消费者自己评测的参考。调解时,我们也提醒消费者,即使通过司法途径,“第三方”软件测试结果未必能得到法官的采信。但是消费者表示对此款软件深信不疑,并表示运营商提供的网速必须要以此款软件的测量结果为标准。运营商不能答应消费者的要求。
虽然投诉调解没有成功,但通过这起投诉引发了我们的一些思考:
一、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尽快出台权威的“第三方”平台,让消费者可以在公正的平台上测试自己的网速?
二、消费者对网速的“迷恋”,或许和运营商对网速的大肆宣传有关。运营商是否可以淡化自己对“神奇网速”的宣传,而让过硬的服务质量和良好的口碑来赢得市场呢?
三、消费者除了提高维权意识,也需提高自己的消费知识。一是莫轻信广告和宣传,要以书面合同为准。比如,消费者一般都不清楚网络速度是分为下行网速和上行网速的。运营商大肆宣传的只是下行网速,闭口不谈上行网速,但往往会在合同不起眼的地方注明上行的网速。所以消费者也得长一个心眼。(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