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沈先生向区消保委投诉,家里的冰箱出现故障,他找了一家附近的维修站报修。维修人员经过修理后收取了300元修理费,但修理后的冰箱用了没几天又出现异响,可维修部却置之不理,沈先生无奈之下,求助消保委。
对于保修期外的产品,大多数企业规定的维修保质期都是1至3个月,但也有一些企业做出了半年甚至1年的保质规定。这些规定一般都写在维修记录单上,但很少有消费者留意这些条款。这起投诉就是由于消费者在维修后未向对方索取维修凭证,导致对方推卸责任。
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上门协调,最后商家同意免费为消费者修理。
通过本案,一方面提醒企业在修理过程中要诚信经营,且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消费者在维修前也有必要去了解相关的行业约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金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