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徐先生到虹口区大连西路某老字号点心店买了一块条糕,过了一个多小时后他到该店反映糕点中有竹片,要求商家赔偿其各类损失人民币300元,双方交涉无果,后徐先生拨打虹口消保委投诉电话,要求解决。
接到消费者电话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刻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据消费者介绍说,他早晨到该店购买了一块条糕,食用过程中发现糕内有一竹片,他认为人命关天,故到该店反映情况并提出300元的赔偿要求,目的是要让商家对食品安全引起重视。商家在接到消保委的电话后非常重视,但对于徐先生的投诉他们感到有点蹊跷,因为点心的配料都是经过点心师揉搓加工的且店内制作糕点的工具都是不锈钢的,怎么可能会有竹片插入其中呢?
徐先生投诉后,几乎每天都来电催问事情处理进展,经过我们多次与商家的协调,商家愿意积极配合并提出按照通常惯例决定给予条糕价格10倍的金额予以赔偿以期和气生财之商业宗旨,但在登门解决时遭到了消费者的拒绝,并表示要到上级政府部门上访。就在我们为此事的解决而感到困惑之际,事情却突然出现了转机,二天后我们接到了徐先生的电话,同意接受消保委的协调,让商家赔偿其15元并上门向他赔礼道歉。
商品的极大丰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们时时都在与商品或服务打交道,我们欣喜地看到,通过消保委等相关部门开展的消费维权及消费教育指导工作,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都能够通过正确的渠道与方法来解决纠纷。但在这过程中,也不时出现非理性赔的不和谐音,非理性索赔对维权是不利的,会给我们的调解工作造成障碍。保护消费者权益存在“度”的问题,消费者只有把握好了这个“度”,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金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