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9日,消费者沈女士至某品牌皮鞋专卖店购物,看中一款皮鞋,就询问营业员该款皮鞋打折吗?营业员回答:不打折。沈女士又问以后会打折吗?营业员回答:品牌皮鞋以后也不会打折的。消费者就花了439元购买该款皮鞋。恰巧消费者12月23日又来到该品牌的专卖店,发现该款皮鞋已经打折销售,沈女士一气之下与营业员对质,与店长进行交涉,要求退货或者退差价,被拒绝,投诉至12315请求帮助解决。
调查了解:区消保委受理了这起投诉,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消费者说,如果当时营业员不说“品牌皮鞋以后也不会打折”她不会在这个时候购买。区消保委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经证实消费者所反映情况属实。该店负责人对消费者表示同情,但表示打折不是专卖店决定的,而是总公司决定,考虑到营业员回答的过错,在店长权限之内赠送价值120元礼品腰带作为补偿。但是消费者不予接受,坚持退货或者退差价。
案情分析:本案中的纠纷主要是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询问营业员是否打折所产生的,区消保委认为消费者的诉求合理,因为消费者询问营业员该款皮鞋是否打折时,回答是不打折,并且以后也不会打折,是用一种肯定的语气回答的,使消费者做出了错误的购买决定,当消费者23日再次来到该店时,却发现该款皮鞋在打折销售,这完全与营业员回答不符。
调解:区消保委多次与该店负责人协商沟通,该店长也请示了总公司,最终向消费者退还了差价120元。该店长还表示,以后教育员工不会再发生此类现象。消保委在此投诉处理过程中,得到经营者的配合,消费者对区消保委的工作也表示满意。(王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