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小姐07年8月1日打电话向某机票代理公司购买了一张上海到墨尔本的机票,9月3日发现机票上的姓名拼音有错误,随即就打电话告知该机票代理公司,经过多次协调仍未达成一致,后求助消保委协调解决。
事情经过:
8月1日,齐小姐打电话订票,当时工作人员要求齐小姐提供中文姓名及拼音,但齐小姐只提供了中文姓名,没想到这一不起眼的细节却惹了麻烦,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将姓名中的一个盛“sheng”误拼为“seng”,因担心到时候不能顺利登机,齐小姐要求换票。
消费者的理由:机票上拼音错误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对方全部承担;商家的理由:失误是由于工作失误所致,但是在将机票送上门时,他们的工作人员曾提醒消费者确认机票信息是否正确,消费者当时经过确认无误后才签收付款的,如果当时消费者发现问题并当场提出,他们可以及时进行更换也就不会产生800元的退票费了。
调解结果:
经过消保委的调解,消费者考虑到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最后同意承担200元,商家存在主要过错承担600元,并及时更换机票,双方对此结果表示认可。(金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