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消费者在四川北路某钟表店购买了一块进口浪琴男式手表。销售人员介绍说该表一天误差在30秒内属正常。但消费者买回家后几天就发现该表慢了2分钟,到4月24日,表慢了45分钟。消费者到徐汇区美罗大厦浪琴特约维修部维修时,在出具维修卡后,被告之此表不是正规渠道进货的,是水货。消费者要求维修部开具证明,遭到拒绝。无奈消费者投诉到区消保委,要求钟表店退货。
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与钟表店扬经理取得联系。钟表店称浪琴表是从其他表店进货的,是通过正规渠道进来,非水货。如果消费者认为该表是水货,要求消费者拿出证明,拒绝为消费者退货。区消保委指出,店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出具该表为正规渠道进货的凭证。在调解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最终钟表店同意,对消费者的投诉作全额退款处理。
再此,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高档手表或其他产品,请至正规商店购买!(贾承春、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