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13期
消费者冯先生投诉称:2006年9月在某大酒店宴会厅购买某公司保健产品4大箱,共计人民币9520元。服用二个月毫无作用,消费者要求退还全部商品。
据消费者反映:经营者是打着宣传健康生活方式的旗号,动员消费者去听专家的有关“健康知识”的报告,然后为消费者制定个性化调整体质方案,由工作人员用车把消费者送回家,并无推销产品的行为,取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可是,过了几天,工作人员上门告诉消费者,北京专门巡访团到上海来,可以个别进行咨询,约定9月29日用大客车送消费者至某大酒店听解放军总医院专家作报告,放映数十名老将军服用此产品的录像,在个别咨询时,专家动员我们服用,出于对解放军医院专家的信任,就购买了该产品。可是,服用二个月毫无作用,反而服用后大便出血、患肺炎,消费者投诉至虹口区消保委要求揭露这一骗局,并要求退货。
调查:虹口区消保委受理这起投诉,及时与经营者进行调查和了解,从中了解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并告知经营者消费者要求退货。尽快给予办理退货手续。
据我们分析:此类保健品经营者按计划步骤推销其产品,以取得老年消费者的信任。首先,组织消费者,由所谓的专家宣传“健康知识”,待消费者达到一定数量时,再通过专家咨询,放映服用保健品效果的录像,并动员消费者服用,强调疗效,夸大大宣传。这起投诉问题的关健在于此产品是保健品,还是药品,据我们了解属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理》第二十三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的要求,不得有暗示要使疾病痊愈的宣传。最后经过消保委的调解,经营者给予全额退货,消费者表示满意。这里提醒老年消费者,在遇到类似的商品推销,特别是保健品的推销时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宣传,更不要失去理性购买超量价格很高的产品回家。当经营者开始花言巧语之时,请你一定要捂紧你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