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期(总144期)
日前,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高女士的投诉,反映区内一大卖场借商场促销之名,欺骗消费者,希望消保委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原来,今年5月,高女士与丈夫到一大卖场购物,看到商场海报上宣传,购物满108元以上,有机会抽得价值2150元的泰国五日游。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们选购了足额的商品,拿着购物凭证到抽奖点抽奖,没想到真的是喜从天降,随手抽了一张,居然抽中了,夫妇俩喜出望外。
据消费者反映,当时主办方工作人员介绍,该旅游活动的护照办理费由消费者自行办理,如果要想两人一起参加旅游的话,只需再另外支付500元即可。
经过考虑,高女士向旅行社支付了1000元订金,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了出国护照。本以为接下来就可以好好的享受一下泰国的迷人风光,可没想到事情根本没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旅行社接二连三的通知让他们付各种名目繁杂的费用,高女士越想越不对劲,明明讲的很清楚,怎么又要增加这么多费用呢?消费者以打听旅游为名,拨通了该旅行社的电话,一问才知,原来即便是正常的报名,两个人的费用也就4860元,而他们现在各种费用加起来,仅仅才比通常的旅游便宜了100元,这还算什么大奖?明显是在愚弄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很显然,在这个投诉中,商家利用了以“障眼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协调,商家返还了消费者支付的订金并补偿消费者为办理护照所产生的500元费用,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商场为了吸引消费者,增加销售业绩,搞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本来是天经地义。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一些不诚信的商家便钻了空子,搞各种花样来欺骗消费者。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面对促销,以免掉入陷阱。(金伟东)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