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网上寻找家电维修点也是图个方便,但是却没有意识到网络的风险以及不确定因素。一些网上维修店打着“特约维修”的名头,一旦上门维修后,就会以各种理由向消费者多收取费用,原本几十元钱就能解决的事,往往让消费者花了几百甚至上千元钱;有的甚至收了钱也没有彻底维修好,最后干脆人都消失了,让消费者投诉无门。在此引用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消费者杨某家中家用电器出现故障时,便在网上查到特约维修部(店)并联系上门维修,第一次修理工迅速上门修好了,但是几天后又出现同样故障于是跟对方交涉要求尽快给予修复,该维修部也同意上门修理,但使终见不到修理工的人影,最后消费者也无法找到该维修部的实体店,只能哑巴吃黄连。
家电维修投诉占到区消保委投诉的15.8%,随着家电的普及化,高档化、产品不断升级换代,此类投诉有越来越多的趋势。根据投诉信息来看,网上(不法)家电维修商户,一部分是在居民区家中,而另一部分提供的信息只有路名没有门牌号或是根本不存在。这种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家电维修行业的形象。
消费者看到故障的电器,好似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事实上,售后服务的缺失,一直是家电行业多年来的诟病。早在2006年国家发改委就已出台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其中规定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当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国产标省名,进口标国名)、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且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能够按章行事者寥寥无几。特别是有了互联网以后,家电维修的信息来源更加广泛,对该行业的管理更加困难。
消保委认为,消费者的权益很大一部分要靠自我保护。当家中的家用电器出现故障时,消费者应根据购买家电时的售后服务手册、“三包”凭证上的电话报修。不要因为价格便宜以及贪图方便选择网上或者是不正规的维修部。而应该获取正规家电维修公司的联系方式,考虑维修商户的诚信度、技术水平再做出选择。
同时,网络(不法)家电维修商户应当负起社会责任,承担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家电维修商户的形象;并且消费者应该拒绝选择此类维修商,不给予他们生存的空间。只要不法维修商户有了认识,消费者有了意识,就能够走上正规的家电维修企业,共同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王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