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约定共同出资买房,苗小姐按男友指示将数十万元钱款打给房东后,购房事宜却迟迟没有进一步消息。几个月后,中介表示,由于他们一直未付款房东几番催告无果已经取消合同,而苗小姐也因未支付中介费用而被告上法庭。一连串的事情让苗小姐懵了。
事实上,苗小姐的购房款早已进入男友口袋并被挥霍一空,她的男友陶某最终被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时间回到2021年6月,苗小姐认识了陶某,两人很快恋爱。在她看来,陶某花钱很厉害,租住的房子也在高档社区,经济实力不错。二人计划共同出首付,买房后结婚。陶某表示,首付自己出大头,房本上就写苗小姐一人的名字,算她的婚前财产。
同年10月,二人经中介介绍,看中了一套350余万元的住房,分别和中介、房东签订了房产中介合同、购房合同。苗小姐当场付给房东5万元定金,并约定第二天付剩余定金和中介费。苗小姐将3万余元中介费转给了陶某。陶某独自出门办事,回来后拿了一份补充合同让苗小姐签字,称房东指定要把购房款首付打进合同上的账户。苗小姐回忆道:“我第一次买房,什么也不懂,就都让陶某来管。他说首付出,不用我管,其他钱我出。所以,他让我往哪里打钱,我就打了。”她按陶某要求分三次转账67万元到指定账户,还在陶某称自己首付钱款不足时,借给了陶某12万元。
直到第二年年初,苗小姐发现购房事项迟迟没有动静,便去询问陶某。陶某却以“正在办”“马上网签”等理由拖延。她思来想去觉得不对劲,就通过转定金时的支付宝联系了房东。房东表示,陶某从未办理过购房事宜,自己没有收到首付,且之前多次催告都没有结果,合同已自行解除。苗小姐这才发觉被骗,去质问陶某。陶某坦言,所谓的补充合同是自己伪造的,购房款其实都打进了自己“债主”的账户。
陶某向苗小姐坦白,因为做生意不顺、欠了债。他还写了欠条和承诺书,希望苗小姐不要报案,并表示自己在年底前一定把钱还上。苗小姐给了陶某机会。
2022年年底,苗小姐收到的不是陶某的还款,而是一张法院传票。她这才知道,自己因未执行之前的房产中介合同而被房产公司告上法庭。陶某直到这一刻才告诉苗小姐,当时的中介费也并未交给中介,被他拿去花销了。过了不久,陶某因开设赌场被拘留。苗小姐终于下定决心前来报案。
经审查,除去陶某支付的定金及少量还款,陶某骗取苗小姐共70余万元。检察官认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已对陶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恋爱、婚姻、买房都是人生大事,要擦亮双眼认清对方真实的财务状况,远离黄、赌、毒,以免落入诈骗陷阱。购房更应亲力亲为,打款有必要选择第三方监管,不轻信他人任何口头承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