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委陆续接到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涉及不法分子假冒我委工作人员在社会上行骗的问题。为此,我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多加辨识和提防,不要轻信,不上当受骗。
日前,四川消费者沈先生接到“上海消协”的电话称:其在某电视台购买的商品系假货,现代为办理退货,特请其提供身份证号、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以便申办退款专用银行卡,退还的货款将直接划入该卡帐户。接到电话后,沈先生半信半疑,遂向我委咨询反映。我委知悉该情况后,当即郑重提醒沈先生,这是不法分子的骗钱电话,请不要轻信,更不要告知他们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以免受骗上当,遭受损失。
目前,有不法分子为了诈骗钱财,设下种种陷阱,捏造各类事由,致使消费者信以为真,“心甘情愿”地向他们交“钱”。然后,他们再玩起“自动消失”的把戏,逃之夭夭。据了解,这些捏造的事由除沈先生遇到的情况外,还有:
一是谎称与我委联办有奖销售。例如:某公司在其有奖销售的广告上加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字样的假公章,并谎称该商业活动联合了我委主办,误导消费者。
二是谎称售后服务由我委保证。例如:“上海佳都电子公司”在互联网销售商品时,自称已向“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缴纳了50万元保证金,如果消费者在该公司消费中受到诈骗,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获得赔偿。实际上,这是一家子虚乌有的企业,所谓的交纳了“保证金”一说也是其单方杜撰。
对此,我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我委全称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004年2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原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而成立(现原名已暂停使用),是一个法定的非政府社会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热线为12315,官方网站是“315网”(网址:www.315.sh.cn)。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履行法定职能,从不与任何经营者联合开展商务活动,更不在维权工作中向消费者、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或者直接划付退赔款项。请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注意辨识,谨防假冒,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核实、举报。
此外,我委还发现,有部分网上购物、电视购物企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管不善,造成了外泄的不良后果,客观上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难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