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年来,随着国内教育培训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教育类培训机构的种类不断的增多,消费者和培训机构之间的纠纷也随之不断增长。
近日,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全女士的投诉,她于2014年9月在虹口区水电路附近一教育培训机构为家里的小孩报名培训课程,当时约定培训方式为一对一,每月2000元。可是到了10月中旬校方未经通知就将上课方式变成了一对三,出于无奈,全女士只好向12315投诉。
经过了解,全女士是在去年9月份为其孙子报名辅导课,当时校方承诺一对一培训,可不曾想到了10月中旬学校无故将授课变成了一对三,期间还因老师监管不力发生过几次小事故。想想当时之所以愿意每月花2000元不就是为了小孩得到更好的教育,没曾想竟然遇到这样不讲诚信的学校,全女士憋了一肚子气。
但是在消保委协调过程中发现,当时报名时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这样就很难找到有利的依据来为消费者维权。所幸,全女士最后也表示只是出于气愤才选择向消保委反映情况,并非一定要讨回学费。
【案例点评】
如今,营利性教育或培训行业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归纳下来大致有三大类,一是办学机构虚假宣传,随意编造教师学历、培训内容等误导消费者;二是培训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三是开课后随意更改课时,随意合并班级,甚至取消课程,消费者得不到预期教育效果等。
根据新修改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提供营利性教育培训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服务的真实信息。消保委在此提醒大家:在选择教育培训服务时一定要以书面方式签订相关协议,以防商家出尔反尔。(金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