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今年8月,消费者张小姐到消保委投诉称:2009年6月购买的某知名品牌平板电视,使用14个月后音量增至极点,又无法关机(关机时只能拔电源),遂向该品牌售后部报修。维修人员检查后认定"电脑板坏了",因超过一年保修期,需交2800元才进行维修
点评:消保委受理此案后,一度认为该纠纷颇有难度,因为国家目前对平板电视三包规定尚未出台。但是在查阅了随机的说明书后,消保人员找到了处理依据。因为说明书中写明:"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维修按国家法规执行。"而根据国家关于部分家电商品三包的规定,彩电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由于平板电视的电脑板属于主要部件,产品厂商在三年的保修期内有免费为顾客维修的义务。
警示:维修部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有不诚信的表现,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置之门外,借消费者对法律法规的不精通恶意的收取消费者2800的费用。在此要提醒消费者对这些不诚信的企业加以防范,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第一时间向相关的部门反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