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消保委今年截止5月22日共受理购车类投诉12件,我们以案例形式例举所涉及的问题如下:
一、收费不合理
1、收费不合理,合同金额形同虚设
谢先生投诉,购车合同总费用80800元,但是经营者无故增加了出库费、报备费等各种费用,使购车费用增加到86600元,而收到的发票金额却只有77800元。消费者要求讨个说法。
2、维修费用不合理:
徐先生投诉,其购买的汽车在雨天行驶时车厢内大量进水,后去4S店维修,初步检查为前挡玻璃下的排水孔堵塞,需支付2500元左右费用。消费者认为是汽车本身的设计问题,本人无使用不当,拒接支付。
3、提车时限定不合理条件
张先生投诉消费者在某经销商处购买别克君越轿车,付定金20000元。后消费者被告知要通过经营者购买指定的车险,且价格很高,消费者不接受提出退定金,商家拒绝。
二、承诺不兑现
1、承诺的赠品不兑现
李女士投诉(000001201403150218)去年10月定购了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合同约定赠送一部手机,但是至今仍未提供手机,而且消费者在另外购买导航后该公司也不予开具发票,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要求尽快履行承诺。
2、提车时间一拖再拖
周女士投诉,今年3月其与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但因当时不能确定是国4国5车,所以没有确定订车日期,销售员告诉消费者如要订车,一般2-6周可以交车。后当天晚上消费者决定订车,致电销售员订车。后查询告知消费者月底可以交车,但到了月底消费者又被告知要4月15日下线,4月底才能交车。可眼看快到4月底了,消费者又被告知要再等2周。由于消费者在合同上未注明交车时间和提车时间,现在销售员以此为由一再延长交车日期,消费者要求撤销合同,退回2000元定金。
还有沈先生投诉,经营者协议承诺一周内提车,一周后消费者未能提车,并且强制性给消费者其他店的车子选择,且屡次单方面修改购车条款。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返还订车费用并赔偿损失。
三、服务出差漏
1、损坏消费者暂停的车辆
何女士投诉3月份购买了别克君越轿车,委托经营者上牌,就把车停在4S店,可刚离店一小时后经营者来电称车辆已被他们刮伤,消费者要求对方赔偿,否则要求退车。
2、上牌(一条龙)服务不到位
张女士投诉委托经营者上杭州的车牌,先行支付500元费用,承诺上到牌再支付其他手续费用,但后由于杭州限牌无法上牌,但却不愿退回消费者车子的资料,导致消费者无法自行去上牌,消费者与对方交涉多次未果。
还有刘先生投诉,他在2012年7月购买一辆轿车,经营者提供了所谓的上牌一条龙服务。可今年4月被警察查到该车没有环保标志(外地牌照需要),要被扣分。联系经营者,对方承认有环保标志但没有给消费者,但是时限已过,消费者现在必须自己购买环保标志。消费者不认可,投诉至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