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委陆续收到7件关于一家“全芝坊”的保健品商店投诉,消费者主要投诉该店销售的部分保健品没有对外宣称的功能,以及有夸大功效的嫌疑。为此,5月12日,虹口区消保委参与食药监虹口分局对该保健品商店进行了抽样检查。
上门后发现,检查人员发现该店的保健品的确存在问题:该店一些保健品的标识及批准文号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于不达标的产品,执法人员已要求他们立即撤柜,并且对于投诉较集中的产品进行了采样,区消保委及食药监虹口分局将根据抽样检验结果,对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抽样检验程序,及时跟踪调查处理,有效地监管保健品市场。
消保委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印在外包装上的保健品标识以及生产批号,根据国家规定,保健食品必须有“保健食品”的蓝色标识,批准文号只有“国食健字”、“卫食健字”两种,并且消费者可以在网上输入某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来确定其真伪。 (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