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9期
2007年的3•15活动紧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和谐”年主题,区消保委以整合维权资源、促进消费和谐为原则,联合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一次贴近消费者,方便消费者的大型活动。
3月15日,区消保委活动主会场安排在虹口足球场。参加主会场活动的有工商虹口分局、虹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食药监虹口分局、虹口区经委、虹口发改委(物价局)、虹口区建委、虹口区法院、虹口区教育局、虹口区房地局、虹口区司法局、虹口区律师联谊会、虹口区旅委等12家相关职能单位;以及上海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上海电信公司、市北燃气公司,邮政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健产业专业办网络单位19家企业单位。 参加主会场活动共计31家单位、120余人,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594人次、当场受理各类投诉37件、发放宣传资料4422册(份)。
市消保委胡正昌主任、赵皎黎秘书长亲临虹口主会场视察。虹口区人大童建龄副主任、区政府包建强副区长、区政协张志恩副主席等领导也来到现场进行视察和慰问工作人员。“消费维权志愿者”受聘仪式成为活动现场的一个亮点。来自社会各界的34名代表光荣地成为虹口区第一批正式受聘的维权志愿者。在场的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领导分别给这些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志愿者们表示要体现消费维权意识和志愿者精神,做出自己的贡献。“消费和谐市民大签名活动”引来成百上千的普通消费者, 他们在“消费和谐”诚信承诺的签字板上留下了他们真诚的笔迹。 活动主会场开辟了三大板块: (1)专业咨询区: 由工商分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区建委、区房地局、区发改委、区卫生监督所、区旅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专业咨询区,接受现场消费者咨询,提供专业的回答;(2)法律维权区: 由区司法局、律师联谊会组成的法律维权区发放法律资料宣传、接受现场咨询。 (3)消费指导区: 市消保委保健办十多家网络等企业单位参加。
清晨的大雨并没有浇灭消费者维权的热情, 现场人头攒动,各咨询台前挤满了前来咨询的消费者。保健企业组成了消费指导区的“主力部队”。四位著名中医教授亲自挂帅座阵,前来咨询的中老年人排成了一个个小队,咨询的人络绎不绝。一些消费者当场就解决了存在许久的疑问,点着头,满意地离开了咨询台。现场,区消保委精心制作的30多块彩色宣传板格外醒目,宣传板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消费知识宣传,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驻足观看。工商分局的团员青年组成了现场志愿者队伍散发维权宣传资料;由中小学生组成的“小记者”们穿梭在主会场各个角落采写报道。
“3.15”纪念日当天上午,区消保委假座商务中心会议室组织召开“虹口区消费和谐座谈会”。座谈会由虹口区人大副主任、区消保委主任童建龄同志主持。参加会议的还有区消保委第一副主任汪成林同志、常务副主任沈敬威同志、副主任张雪舫和杜力晟同志。区消保委秘书处、工商虹口分局、虹口区质监局、食药监虹口分局、区经委、区发改委、区房地局等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这些职能部门与6名消费者代表、6家企业代表共同就如何营造消费和谐环境等问题进行座谈。消费者代表通过对社区小超市、便利店的亲身消费体验发现了诸多问题,在座谈会上与企业和职能部门进行交流。同时,部分消费者代表还对消费与和谐的关系发表了观点。各职能部门、消费者、企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是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的责任,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在座企业代表纷纷承诺,作为经营者,一定要加强企业自身建设,诚信
经营,要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最后,区消保委主任童建龄同志指出,中消协今年的年主题是“消费和谐”,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其标准和内涵简而言之,一是企业诚信经营,二是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要和谐并不容易,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能达到,这更是一个人类发展的问题,必须从现在的点滴做起。市场处于转型时期,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