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即将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同时推进相关电商企业落实网购“一人一物一确认”新规,市消保委于3月5日上午召开“贯彻新《消保条例》 推进网购‘一人一物一确认’”座谈会。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电商办法律顾问应朝阳、市消保委电商办、专业协调部以及18家联网的电子商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主持。 会上,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做了讲话。她表示,去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保法》增设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保护了消费者网购“反悔权”。新法实施一年来,执行情况总体要好于预期,但仍有近千件投诉涉及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原因主要有:一是电商企业互相观望,不愿跨前一步先行先试;二是新法实施后退货成本提高,对成本分担有所顾虑;三是消费者对企业退货去向比较担心,怕买到曾被退货处理的产品。上海的新《消保条例》在新《消保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要求经营者“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术手段,供消费者进行确认”,即 “一人一物一确认”的内容。市消保委组织与市消保委联网的18家电商企业学习新《消条》相关内容,并先后两次召开座谈会引导电商企业主动改进网络销售系统,使之更能符合新《消保条例》的要求,更能突显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发动各电商企业共同参与,进一步推动了新《消保条例》落地,使企业有了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了更好保障。 京东商城、苏宁云商、1号店、易迅网、迅销网等负责人分别对各自的系统改造情况和上线时间做了说明。与会的电商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均已基本完成各网站系统的调整,目前正在加紧内部沟通协调及测试,在3月15日新《消保条例》的实施后将以全新面貌与广大消费者见面。 会议还邀请市消保委电商办法律顾问应朝阳对网购“一人一物一确认”相关情况进行了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