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下来了,我们胜诉!”近日,困扰众多玉田路262弄居民多年的养猫扰民问题在收到虹口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玉田路262弄隶属于密二居民区,22年开始,就有居民闻到自家楼下传来阵阵异味,夜晚家猫的叫声、敲碗喂食的乓乓声吵得居民难以入眠,每到夏季,臭味更是剧烈百倍。加之猫主人擅自将猫的排泄物排放至下水管道,路过的行人都免不了被跳蚤“盯”上。不少家住附近的居民难堪其苦,选择“破财消灾”,外出租房居住。
为此,密二居民区没少操心。在接到居民的反馈后,居委干部多次上门请求沟通,均遭到拒绝。社区民警专门约谈猫主人,但对方态度强硬,不愿妥协。
在居民区党总支的牵头下,街道司法所两次想启动“三所联动”化解该纠纷,却均以猫主人缺席告终。此事还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关注。
为此,街道司法所根据居民反映的事实情况仔细分析研读相关法条,邀请专业律师多次在小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鼓励居民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猫的气味和声音会在一定范围内影响其他相邻主体的正常生活,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
而猫主人多次拒绝调解,也使得居民坚定了纷纷坚定拿起法律武器的决心,但多次远距离的奔波和起诉流程的繁复也使得多位老年居民存在顾虑,为打消居民的顾虑,街道司法所启动“三所一庭”机制,与法院积极沟通,因为该案涉及居民较多,法院同意选取本案在“社区巡回审判庭”进行审理。在居民区的协调下,大家推选出居民代表,经过属地居委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向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猫主人立即迁除饲养的猫。
经社区巡回审判庭审理,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遵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要求被告将其饲养的猫全部迁出。消息传到居民耳中,大家脸上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场风波的平息,不仅拔除了玉田路262弄居民的“心头刺”,也为日后城市居民在家中大量豢养猫引起的纠纷调处、矛盾解决作出了良好示范,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司法实践立下了风向标。相信在司法部门、基层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文明养宠”定不会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将是深刻根植在百姓心中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