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老照片、一本旧卷宗、一块历史荣誉的奖牌、一段过往活动的影像资料……如今她们不再只是库房中的一份档案,而是数字档案系统中可以随时翻阅的珍贵资料。近期,虹口法院在市、区档案局,市高院办公室档案科的悉心指导下,创评“上海市示范数字档案室”成功,实现了“在更大的范围里面,在更深的层次里面实现档案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这一根本目的。
全院共举 多线发力
2024年初,虹口法院围绕强主业、融发展、亮品牌、暖服务的工作主线,将数字档案室建设列为工作重点。院内组建数字档案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工作,并确保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深入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全院各部门积极响应,对历年积累的各类诉讼、文书、影像、实物等资料进行梳理、分类,确保档案数字化转换的顺利推进。近百分百完成自1952年以来的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基本建成涵盖全部诉讼档案和非诉档案的室藏文件级、案卷级目录数据库。
优化配置 提升能力
虹口法院启用了光磁介质融合一体化离线式长期保存的“光磁电子库房” ,实现档案资料的长期离线保存。
依托高院构建的档案管理平台,完成了覆盖档案业务全流程的数字档案室综合应用系统体系的建设。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电子诉讼档案单套管理系统、非诉类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移动微法院”网上阅卷系统以及三级法院电子档案综合查询系统为审判服务保驾护航。职能延伸 档案出力
依托数字档案资源,虹口法院与区档案局签订婚姻纠纷裁判文书电子档案共享协议、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与区府办牵头的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形成民生案件行政协助工作机制,为解决特定类的民生问题接上关键一棒;向各级人大代表提供数字档案在线查阅,为司法监督形式的创新提供新的思路。不断拓展数字资源利用新方向,对内助力审判、对外服务民生。新的起点 再接再厉
短短7个月,虹口法院数字档案室实现了从无到有的改变,让每位参与者有幸对话过去、 预见未来。2024年11月1日,《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迈入新阶段。对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实现档案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虹口法院将以此为新起点,继续深化数字档案室建设,不断提升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