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燕丽)
“黑救护车”不但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还在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方面存在很大的隐患。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区卫监所和虹口警方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快速依法处置了一起“黑救护车”线索。
主动响应寻求多方联动
去年的一个周末,区卫监所监督员接到“黑救护车”协查任务。虽然是休息日,但监督员即刻赶赴刑警支队,配合警方进行协助调查。原来,虹口警方在本区一医院查获一辆山西牌照的“救护车”,有三名涉案人员,分别是一名驾驶员、一名营运人员和一名随车护士,车辆上未发现医疗行为。
经警方查询获悉,该车所有人为山西省大同市某民营医院,使用性质是救护。经初步核查,该车未经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和批准。据车辆营运人员供述,该车曾多次从上海的多家医院运送患者至指定地点。
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该“黑救护车”线索涉及区域广,涉及单位多,情况错综复杂。面对这一情况,区卫监所召开“扫黑除恶”专题研究会议,决定借助部门联动这一有效手段破解难题。专题会议决定,区卫监所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市卫监所、本区其他区卫监所、山西省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医院等,由相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所辖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深挖彻查,强化监管,筑牢扫黑除恶壁垒。
区卫监所将相关情况报送后,很快便收到了反馈。山西省大同市卫健委表示已对这辆“黑救护车”所有人进行了查处,责令其7日内至交警部门撤销相关急救车辆的资质;对其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停业3个月的处理;责令其主要负责人作深刻检查,并向其所在区卫生系统通报。
本市其他各区主管部门也予以了积极协查和反馈,相关医院也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医院周边涉嫌“黑救护车”情况的监控巡查,加强排查“黑救护车”小广告,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公安与卫健委等有关部门。
健全治理构建长效机制
该“黑救护车”从发现线索到处置完成,整个过程凸显了跨部门、跨区甚至是跨省市联动的优势,在区卫监所的主动“出击”下,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了“黑救护车”非法运送患者的情况。
对于涉黑涉恶等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区卫监所介绍,以此次“黑救护车”线索处置为契机,本区对“黑救护车”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后,正式出台《虹口区“黑救护车”整治机制》。
据了解,《虹口区“黑救护车”整治机制》从职责分工、联合查处、移送和保障四个方面做了规定。其中,“职责分工”涉及医疗机构、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各医疗机构“开展防范‘黑救护车’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和家属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加强医务人员和护工等教育管理,杜绝与‘黑救护车’经营者内外勾结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对于“卫生行政部门”,《虹口区“黑救护车”整治机制》明确要求其“对医疗机构开展培训畅通‘黑救护车’的线索收集和上报途径。”“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对接报线索及时核实查处”等。
为确保有效治理,《虹口区“黑救护车”整治机制》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各自明确1名业务部门领导和1名具体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加强日常沟通和联系,负责联系办理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线索通报、协助商请咨询答复、案件查办等工作。”
“从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监管常态化入手,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区卫监所一位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