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虹口区建管署在上海外国语大学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召开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区域内工地建设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宣讲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与会者学习了“上海市文明施工测评标准及后世博文明施工测评要求”。
会议对“1115”事故后虹口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作了通报,对安全生产形势作了分析并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了布置。
为了吸取11.15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市建交委“沪建交[2010]1033号”文件精神,虹口建管署要求全区各建筑工地于11月16日至17日上午开展自查整改,并组织相关监督人员分成四个检查组,自11月17日下午至11月18日对全区46个建筑工地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兼复查,检查的重点是:一、建设各方主体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二、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防火安全;三、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整改情况;四、施工现场安全;五、文明施工、工地扬尘控制、防止施工扰民落实情况。
检查发现,受检46个建筑工地全部落实自查整改任务,全部递交自查整改报告,各工地自查报告中汇总查得各项安全隐患问题267条,已整改267条。虹口建管署复查时检查出各项安全隐患问题35条,开具了10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六个建筑工地及相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区建交委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安全隐患问题;二、安全生产不能作秀要做实;三、按照要求,19日上午9时至11时全区建筑工地停工2小时,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自查整改,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