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税收征管关系在虹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除外,民非、社团、协会、律所除外)
2、受疫情影响停工,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在《承诺书》中承诺,并在申请报告中说明具体停工情况)
3、企业享受补贴的人员为实际工作及缴纳社保地在上海,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或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人员也可申报)
二、培训形式要求
1、(方式一)企业自主培训,自主开发的线上平台、各类APP软件等。
2、(方式二)委托第三方培训,由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或通过上海市职业技能互联网移动培训云平台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指一是自有平台,二是拥有课程,三是线上培训能确保实现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对不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机构,不予认定。
3、企业一律不得组织线下培训、实训或评价活动。
4、线上培训平台必须具有对学习课件和整个培训过程的可查询、可追溯功能。(包括签到注册、学习记录、培训时长、互动答疑、评价测试等)
三、培训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每个项目的课程时长不得少于20课时。(每课时45-60分钟)
3、培训项目须与企业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四、申报主体
培训补贴申报主体为申请补贴企业,由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或经办人提交申报材料。(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签订企业承诺书,接受审计和监督。
五、受理备案
区就业促进中心对申请企业进行形式审核,对税收征管关系在虹口的企业,培训项目符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培训形式符合线上培训要求的给予备案并在虹口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3个工作日。
六、补贴审核
区就业促进中心对企业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及汇总,委托第三方按企业补贴总额控制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和区发改委、区投促办等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共同会审,通过后将补贴结果在虹口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并抄送区纪委及区审计局。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局在三个月内拨付经费。
补贴标准为企业经认可的培训成本的95%,补贴总额限定,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培训费用不超过600元。疫情影响期间,原则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补贴期限为以市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七、申请培训补贴流程及提交材料清单
培训前提交备案材料一式四份
1、《虹口区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职工培训需求申请报告》(包括主营业务、受疫情影响停工情况(停工日期、停工人数等)、申请线上培训项目及人数、项目概况、对应岗位主要工作);
2、《虹口区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备案表》(附件1);
3、《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附件2);
4、《企业参加线上培训学员名单》(附件3),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5、《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内包括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培训课件、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等);
6、《培训项目成本说明》(包括平台开发费用、培训运营成本、购买第三方服务费等,须提供相应发票、明细或凭证);
7、企业营业执照、近期缴税凭证(3个月内);
*8、劳务派遣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合同(附派遣人员名单),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9、第三方的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营业执照;
*10、企业与第三方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的购买服务合同;
*11、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实施办法,与个人的经济协议和个人收入签收单或证明;
1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正式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 企业根据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备案材料一并提交。(疫情期间,每个企业备案一次)
备案受理
对申请企业主体资格,参训人员名单、培训项目情况,培训形式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备案并在虹口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3个工作日。
培训中管理培训过程
企业对学员线上培训情况做好跟踪管理,包括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测试等,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把控,确保补贴学员的整个培训记录在线上平台里可查询、可追溯。
培训后提交补贴申请一式四份
1、《虹口区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附件4);
2、《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5)(申请补贴人数不得超过备案人数);
3、企业为参与培训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或支付服务报酬记录;(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如受疫情影响延迟缴费,提交最近一个月缴费凭证,且不得有退工记录)
4、授课记录证明(学习课件、签到注册、学习记录、培训时长、互动答疑、评价测试等培训过程内容刻成光盘提交);
5、培训发票或费用支出明细。
★ 正式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 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提交补贴申请一次。(疫情期间,每个企业申报一次)
补贴审核
对企业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及汇总,委托第三方按企业总额控制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和区发改委、区投促办等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共同会审,通过后将补贴结果在虹口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并抄送区纪委及区审计局。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局在三个月内拨付经费。
八、监督管理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财政部门会同区投促办等产业部门将适时对企业开展职工线上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及时将相关政策措施报区审计、纪委监察部门。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查实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企业咨询和材料申报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程老师 项老师
咨询电话:65217767/65072590※6110
虹口企业线上培训QQ群:932151660
电子邮件:1444588194@qq.com
快递地址: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 曲阳路191号4楼
为避免疫情影响期间补贴申报造成人员密集情况,鼓励企业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政策咨询;我区采用预约申报、错峰受理、快递邮寄或网络邮件等方式接受企业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整理好后请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预审(邮件名称: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线上培训备案/补贴申请),预审通过后再快递提交正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