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7月16日出台调整完善甲流防控具体措施,上海市卫生局16日公布的做好近阶段本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入境人员发热37.5℃仍需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轻症病例可居家隔离治疗由社区医生上门服务。市卫生局同时发布居家隔离治疗健康建议十大告知。
对于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或类流感患者,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应告知患者居家休息,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如病情出现变化需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对实施居家隔离治疗的轻症病例,发热门诊应及时、完整、准确填写《甲型H1N1流感居家(住所)隔离治疗健康建议告知书》和《甲型H1Nl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管理信息表(修改版)》。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上门治疗、指导和随访工作。
对入境人员中有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由120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对接口岸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其中轻症确诊病例原则上采取居家隔离治疗,在沪无居所的外籍及外省市病例可以选择在住地进行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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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治疗健康建议十大告知
1、您在隔离期请勿离开居所。
2、请注意休息,多饮水。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会定期上门测量体温及问询您的病情进展。
4、您应尽量单间居住,减少与共同居住者的接触机会。
5、您的居室应经常通风,保持居室空气新鲜。
6、您在咳嗽和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
7、您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8、您在居所共同区域活动时,需戴外科口罩。
9、您在发病后至少需在居所隔离观察治疗7天。7天后流感症状仍未消失,需待症状消失后24小时,方可解除隔离治疗。
10、如病情出现变化,请及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在此过程中请全程配戴外科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