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文件

虹教2015〕22

关于印发《虹口区教育系统

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现将《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特此通知。

虹口区教育系统

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强精神、强环境、强队伍”的发展战略,打造“绿色生态”教育,营造“人人有机会,人人能发展”的良好氛围,探索并建立适合区域教育转型发展的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以及《虹口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大批适应时代要求、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加快我区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推进虹口教育绿色生态化,打造教育强区提供人才保障。

二、建设目标

建立先进的、可持续的区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面厚点亮”的区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新格局,充分发挥高端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探索新型教师培训模式,以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发展为主线,以高端教师培养为重点,切实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智慧与能力,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

三、实施范围

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四、实施内容

坚持“基于需求,研训一体,层级带教,自主发展的工作策略,建立“低门槛、多层级、严管理、重绩效的区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的机制。

(一)建设教师专业人才梯队

降低培训起点,构建“金字塔型”教师专业人才梯队,自上而下细分为“学科高地理事长—学科培训基地主持人—学科培训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层级,为区域全体教师提供专业发展的提升路径。

(二)建立教师专业人才梯队选拔机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健全各级各类教师的评选机制,形成贴合师资队伍结构现状的评选标准和要求,为区域教师搭建立体化的专业发展平台。

(三)构建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培训体系

充分了解并引领各层级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设置分层分类的培养目标。依托与高校、社会机构等优质资源的合作,实施对高端教师的培训;依托区域高端教师的专业素养,自主开发丰富适切的高品质培训课程,用以满足各层级教师的培训需求。采用集中培训与自我研修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研修相结合等多元培训形式,为各层级人才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培训平台,逐步形成高端引领、需求导向、逐层递进、卓有成效的培训体系。

(四)形成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

细化过程管理,严格评审标准,对入选教师采用年度考核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待改进、不合格四个等级,用好考核结果,形成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

(五)搭建区域培训管理平台

进一步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建立区域教师培训管理网络,实现区内各级各类培训课程的网络化管理和精品课程的在线学习,进一步强化梯队专业人才参训成长的过程记录和跟踪评价,确保培训高效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工作小组。在区政府、区教育局党工委、区教育局领导下,区人保局指导下,由区教师进修学院、区教育局人事科、区教育局计财科、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区教育局中教科、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区教育局纪工委、各基层学校联动落实相关工作。

为评审、考核工作规范运行,在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评审组与考核组。评审组成员由市区教育教学专家组成;考核组成员由市区教育教学专家、相关部门和学校组成。

(二)经费保障

1.学科高地理事长、学科培训基地主持人、学科培训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享有特殊的津贴。特殊津贴由基本津贴与考核津贴组成,经年度考核、终期考核后,由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教育局拨款到各类对象所在单位发放。

2.提供学科高地理事长、学科培训基地主持人、学科培训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并下拨到区教师进修学院,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根据经费使用范围的要求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经费的日常管理。

(三)管理保障

健全区校联动机制,形成分工明确、上下贯通的管理体系。区教育局统筹规划管理全区教师人才梯队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区域规划、制定配套培训政策;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负责设计梯队教师的培训课程内容;落实评审、考核、过程管理办法的制定等。各基层学校在校级层面形成并落实与区级梯队建设培训方案相匹配的专业人才培训计划,校长是学校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积极推动教师参与申报,支持并支撑参训教师完成培训任务,承担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管理与考核,有效落实区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为落实虹口区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意见,特制定《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评选办法》、《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工作任务、津贴发放与考核办法》、《虹口区教育系统高端教师区内流动实施方案》3份配套文件。

附件:1.《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评选办法》(试行)

2.《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工作任务、津贴发放与考核办法》(试行)

3.《虹口区教育系统高端教师区内流动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 虹口区教育系统高端教师区内流动实施方案.doc

附件: 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评选办法.doc

附件: 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专业人才梯队工作任务、津贴发放与考核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