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见习和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残联规〔2024〕2号文要求,经单位申请,虹口区残联审核,认定以下单位为虹口区残疾人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0日。如有异议,请直接向虹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联系人:傅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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