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重要部署,更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现、培养和激励各领域人才,现启动2025年“虹口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选树新一批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虹口英才计划”申报条件、推荐途径及时间节点如下,有意向者赶快了解详情,抓紧时间申报吧!
1、申报类别
设立虹口领军人才、虹口拔尖人才、虹口青年英才三个类别。申报人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初审平台、一个人才类别进行申报。
2、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德素质优秀、专业水平过硬、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
3.在本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引进或培养的各类优秀人才;
4.人才一般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或自主创办企业;
5.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评审认定范围内。
(二)其他条件
领军人才
(1)在高校、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企业、社会组织等任职核心岗位;
(2)带领团队在重大项目中取得创造性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创办企业拥有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的技术成果;
(3)年龄一般在60周岁及以下,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创新工作活跃、取得卓越成就或产生深远影响的,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
(4)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拔尖人才
(1)在所在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重要技术岗位;
(2)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或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经营管理等能力,在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基层治理、城市建设、专业技能等领域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青年英才
(1)在所在行业领域崭露头角,且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对区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基层治理、城市建设、专业技能等领域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推荐平台
设立10个推荐平台,具体安排如下:
1.航运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投促办负责,承担航运等相关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2.金融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服务发展办负责,承担金融等相关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3.现代商贸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商务委负责,承担现代商贸、外资企业创新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4.科技创新及绿色低碳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科技经济委、区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其中:区科技经济委承担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和技术研究与开发及新兴产业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区发展改革委承担绿色低碳等相关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5.规划建设和城市更新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共同负责,承担城市建设、片区更新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6.教育卫生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其中:区教育局承担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承担从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工作,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医学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7.文化体育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分别负责。其中: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局承担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区体育局承担从事体育竞技、体育训练、体育教育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8.基层治理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司法局分别负责。其中:区委社会工作部承担社会治理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区司法局承担法律服务等领域人才的推荐工作。
9.高技能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
10.其他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由区人才工作局、团区委共同负责,对于上述领域外或上述平台未推荐且表现优秀的其他人才,根据总体报名推荐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做好推荐工作。
4、申报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通过单位推荐、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个人自荐等三种方式进行推荐。申报人须填写《“虹口英才计划”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2)。如为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的人选,还须提交《专家推荐表》或《社会团体推荐表》。
推荐单位、举荐方和申报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诚信记录,并取消下一届参与申报推荐的资格。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
5、各平台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1.航运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投促办受理地址: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23楼
联系人/电话:唐老师 65953818-603
2.金融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服务发展办受理地址:飞虹路380号一楼区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张老师 35073020
3.现代商贸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商务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305室
联系人/电话:龚老师 25658331
4.科技创新及绿色低碳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科技经济委受理地址:飞虹路380号2号楼201室
联系人/电话:费老师 25015334
区发展改革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405室
联系人/电话:林老师 25658446
5.城市更新和建设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建设管理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6楼
联系人/电话:唐老师 25658241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受理地址:东体育会路359号518室
联系人/电话:张老师 65533550-2262
6.教育卫生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教育局受理地址:祥德路96弄11号623室
联系人/电话:余老师 65758717
区卫生健康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403-2室
联系人/电话:万老师 25015467
7.文化体育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委宣传部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011室
联系人/电话:胡老师 25657397
区文化旅游局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208室
联系人/电话:王老师 25658257
区体育局受理地址:东江湾路444号四区体育局223B室
联系人/电话:施老师 王老师 56965540
8.基层治理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委社会工作部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320室
联系人/电话:黄老师 25657188
区司法局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511室
联系人/电话:张老师 25658544
9.高技能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514室
联系人/电话:吉老师 25015516
10.其他优秀人才推荐平台
区人才工作局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717室
联系人/电话:邹老师 25657420 徐老师 25657421
团区委受理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408室
联系人/电话:潘老师 2565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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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虹口英才计划”申报材料清单
2.《“虹口英才计划”申报表》
3.《专家推荐表》
4.《社会团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