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本区宣传文化事业资金历年扶持项目验收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资金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虹委宣〔2019〕5号)的规范要求,请各项目单位根据要求做好验收准备。项目验收所需材料如下:
1. 项目验收报告;
2. 项目审计报告(须由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
3. 项目相关合同及协议复印件;
4. 项目计划责任书复印件;
5. 项目成果性文档(可以光盘形式提供),包括项目技术方案、成果图片集、媒体报道资料等;
6. 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联系人:汤洁 18616582911
邮箱:xcbggf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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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验收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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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虹口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