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区长质量奖是虹口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旨在提升虹口总体质量水平和城市核心竞争力,激励引导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品牌建设,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7:00前。
2、奖项设置
2024-2025年度虹口区区长质量奖设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分“区长质量奖金奖”和“区长质量奖银奖”。其中,区长质量奖金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3个,区长质量奖银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10个。
先进质量管理成果分“区长质量奖个人金奖”和“区长质量奖个人银奖”。其中,区长质量奖个人金奖不超过1个、区长质量奖个人银奖不超过1个。
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3、申报对象
依法在虹口区注册登记的组织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在虹口区从事质量工作或者为虹口区质量工作做出贡献的自然人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申报需满足的其他基本条件详见申报二维码中的申报通知。
4、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2.材料和装订具体要求详见申报二维码中的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
5、申报评定程序
1.推荐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于申报截至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资格审查
区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通过审查的,区审定办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料评审。
3.资料评审
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资料评审报告。区审定办根据资料评审报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现场评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现场评审。
4.现场评审
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列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对个人所属组织(工作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形成现场评审报告,提出申报组织或个人质量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可改进之处。
5.综合评价
区审定办组织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在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的申报表、资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等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总结提炼申报组织或个人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6.审定公示
区审定办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综合评价情况,提出获奖推荐名单,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请区审定委审议。区审定委审议获奖推荐名单、决定拟获奖名单。由区审定办组织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区政府批准。
7.表彰奖励
区政府发文表彰虹口区区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6、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材料报送地址):虹口区大连西路296号225室
联系人:方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51851128、518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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