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病”筛查
“两病“筛查就是“妇科病”和“乳腺病”筛查。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至少每两年安排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
筛查对象:
本人自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
(一)退休妇女
指在上海市或者外省市领取养老金、且持有虹口区户籍的女性。
(二)生活困难妇女
1、城镇低保家庭中的妇女:“低保”是指政府对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困难家庭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社会制度。
2、计划生育后处境困难的妇女;“计划生育后处境困难”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划生育后子女死亡、计划生育后子女伤残、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
3、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妇女;“公益性岗位”是指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由本市各级政府出资购买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协管类就业岗位。
4、城镇登记失业女性:“城镇登记失业女性”是指处于无业状态并在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失业在册的女性。
筛查项目:
1.妇科病筛查
(1)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
(2)宫颈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
(3)阴道超声检查;
2.乳腺病筛查
(1)乳房触诊;
(2)乳房彩超检查。
申请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截止日期:
2023年5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逾期未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登记地点: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
3、“两病”筛查定点医院(具体筛查医院由区妇联统筹安排,不能指定)
(1)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址:三门路1279号
(2)上海市虹口区妇幼保健所,地址:巴林路76号2号楼一层
(3)上海市中西结合医院,地址:保定路230号
4、申请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1)退休妇女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退休证明(可以提供电子证照);
(2)生活困难妇女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证明本人情况的相关资料(可以提供电子证照)。
5、“两病”筛查注意事项
(1)请务必携带好身份证、社保卡
(2)出行必须佩戴口置(建议N95口罩),排队时注意保持间距。
(3)70岁以上的退休妇女及身体虚弱者如有意愿参加“筛查”,必须由亲属签字同意,并由亲属陪同参加“筛查”。
(4)检查避开月经期(如发生不规则阴道出血,请及时就医):着易穿脱的衣物(切勿穿连衣裙),排空膀胱。
(5)具体筛查时间和地点以相关居委通知为准,详情可咨询户籍所在居民区妇联。
(6)以上检查项目全部免费,后续将对可能患有疾病人员进行电话随访管理。
咨询/监督
虹口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虹口区飞虹路518号1410室
电话:021-2565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