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内发生矛盾纠纷怎么办?近日,欧阳路街道辖区欧阳大厦发生一起因车辆损坏引发的赔偿纠纷,在“三所联动”的机制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居民华先生满怀感激之情,亲自将一面写有“三所联动化纠纷、服务为民暖人心”的锦旗赠予街道司法所、城运中心及欧五居委会,以此表达他对人民调解员、律师以及城运中心与居民区合力搭建沟通桥梁、高效化解矛盾的深深谢意。
故事始于华先生的爱车因停车位上方公共区域渗漏而受损,需重新喷漆,维修费用不菲。面对这一“飞来横祸”,华先生首先尝试寻找责任方,却发现原洗浴经营场所已变更主体且新主体尚未入驻,房屋处于空置状态。华先生在寻找侵权人未果的情况下遂找到物业公司,希望物业公司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却遭遇推诿。物业公司认为自己并不是实际的侵权人,房屋存在渗漏也不是自己的责任,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遭到拒绝的华先生开始拒绝支付停车费,在其车辆进入小区时被物业工作人员阻拦,双方爆发了激烈的冲突,随后又引发了居民与业委会之间的矛盾纠纷。
面对这一局面,“三所联动”机制迅速响应,欧阳路街道司法所与城运中心迅速启动了“三所联动”机制,律师、派出所民警、华先生、物业公司代表、及业委会成员共同参与。会上,律师与人民调解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对各方责任进行了清晰划分,指出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服务方在维护公共设施完好方面的责任,而华先生作为车辆所有人,对于车辆受损的扩大也要承担一定责任;车辆损害赔偿与停车费的缴纳属于不同的纠纷类型,华先生无权以车辆损害赔偿未解决为由拒绝支付停车费。
在“三所联动”各方的共同努力与耐心协调下,达成了一项多方满意的调解协议:物业公司陪同华先生进行车辆修复,并承诺加强日常巡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华先生同意补缴停车费,双方握手言和。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一案例生动诠释了“三所联动”机制在化解社区矛盾、维护居民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把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找准办实,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三所联动”深入基层,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初衷,也是每一个人民调解员、社区管理工作者不懈努力追求的方向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