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不断健全优质中小企业评价体系,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成长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或“配套专家”,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3个层次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制定了公平公正的评价与认定程序,建立优质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和培育扶持工作机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已经开始。 具体细则 一、条件标准 (一)设立在虹口区的中小企业;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请申报企业于6月25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点击主页右上“网上申报—专精特新业务办理—法人一证通(登录,插入企业key)”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完成网上填报后,待网上申报状态更新为“市待审”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二份,报送至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纸质材料(仅提交在线打印的申报表,佐证材料不需要提交)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申报表第一页和真实性处盖公章,真实性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常年开放。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二)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联系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虹口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张洁 电 话:55801388 材料快递地址:虹口区玉田路222号(沿街南门)202室 申报企业请加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