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或难题,有时这些问题可能难以通过简单的互相沟通协商解决。在嘉兴路街道,一群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们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主动跨前为居民梳理生活中的矛盾脉络、寻找纠纷症结、尽力化解民众急难愁盼。依托“三所联动”平台,通过释法明理唤醒居民间的同理心、提升共情力,凝聚为民解忧的强大合力。
嘉兴路街道榆兰居民区党总支在组团式走访时发现某楼栋居民屋顶阳台漏水,地面积水肆意流向二楼阳台、地面和楼前通道,并倒灌至隔壁楼内通道,影响居民出行,造成居民生活困扰,且地面湿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于是,榆兰居民区党总支积极跨前一步,上门了解居民生活情况,安排居委调解干部联络物业到现场查看。经查访发现,由于屋顶阳台常年失修、外墙表皮脱落、细落水管损坏、粗落水管二楼以下缺损等各种原因导致三楼污水至二楼时直接顺墙壁、屋檐漏下,进而影响其他楼栋。走访过程中,受影响楼栋居民也向调解干部提出了希望能够通过“三所联动”解决此次漏水难题。涉事小区是老旧小区,物业公司又是托管单位,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定责难、维修难、赔偿难等问题。榆兰居民区党总支依托“三所联动”平台,在晚饭后组织楼栋居民召开调解会,确保全体居民参与,向居民们系统介绍漏水的原因及需要维修的部位。小区房屋以私房为主,没有维修基金,物业公司作为托管单位难以下手,居民对这些难题感到非常担忧。远东所律师作为居委法律顾问就漏水责任进行释法,造成漏水的三楼居民及其他居民代表就各自的责任归属很快达成了共识。但“谁来修、怎么修”的难题又摆到了台前。榆兰居民区党总支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表示尽管物业是托管单位,也希望物业能从社区共同体、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考虑,帮助居民完成维修、恢复正常生活。物业负责人当即表示公司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也希望尽最大努力来做好物业服务,愿意出资维修公共部位的粗落水管、水斗等。在得到物业公司的保障后,居委调解员与居民就单个住户使用的细落水管维修出资进行了商议,主持调解会议促进各住户统一意见。最终,在“三所联动”平台的运作下,涉事居民及物业公司就本次漏水纠纷达成了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