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已成为不少人解决住房需求的主要方式。但是,总有人会不小心踩到“坑”。
前不久,小伙张某自称:“房东将虹口区一套住房挂在网上出租,并在短短一个月内先后和六名租客签订租房合同并收取房租和押金。”直到张某迟迟不交房,租客们才发现张某压根不是户主,自己的租金也早被他拿去赌博输了个精光。近日,本案经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判处刑罚。
时间回到去年10月,冉小姐在网上看到了张某发布的租房帖。现场看房后,她当场和张某约定12月起租房,并签下了租期一年的合同,支付了一年房租和押金共39000元。但是,冉小姐却不知道,仅仅一周后,张某又和另一租客花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收取了租金押金14000余元。同年11月,张某又先后将这套房租给了其他四名租客,分别签订合同、收取租金和押金7000多元到1万多元不等。值得一提的是,张某和他们约定的交房日期都是12月份。
一晃到了年底,冉小姐多次催促张某交房,张某却以“正在搬家”“处理长辈后事”等理由一直拖延。最终,张某表示,房子不租了,可以退一点钱,但大部分钱都被自己用完了。冉小姐无奈只能去报警。直至张某到案后,冉小姐才知道,张某不是户主,只是住在亲戚的房子里,根本没有权力出租房子。
张某交代:“我一直在网上赌博,没有钱了就想着出租这套房子收取租金继续赌。但租金收下来后很快就输完了,我就又去找下一个租客,继续骗租金来赌。”除去归还的少量钱款,张某从冉小姐、花先生等六人处骗取的租金和押金共计8万余元。
审理本案后,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被害人的租金及押金为目的,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本案后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且责令其退赔诈骗钱款。
明明不是户主,张某在网上随便发帖就先后骗了多人。这也暴露出不少租房者欠缺相关法律知识。检察官提醒,租房者应当到正规中介机构或平台网站寻找房源,不要轻信网络上个人发布的房源,以免遇到像张某一样无房源或一房多租的骗子。此外,在合同签订前,一定要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查看房东产权证,并和房东本人签订租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人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则要查看授权委托书原件,尽量不要同“二房东”签订合同。提前支付租金尽量不要超过半年,以免出现房东“跑路”或者遭遇诈骗租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