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如确认感染新冠
需报告学校延迟返校
再过几天全国大部分的学校就要开学了,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校园疫情防控做出了一些具体的指导。
指南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从事餐饮、物流、保安、保洁等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
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等。
上海市教委:第二学期校历 根据市教委通知,本市中小学寒假结束后,统一于2月15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 按照教育部要求,新学期中小学及幼儿园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没有疫情的学校正常线下教学。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日,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暑假从7月1日开始 8月31日结束,共62天 通知介绍,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通知要求,学期中如遇部分节假日调整的,由各学校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度部分节假日安排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日。 马上就要开学了 请继续做好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