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5起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为因疫情致困的未成年人开展临时监护与保护救助、帮助在押人员子女走出监护困境、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监护与帮教条件等等。
小花(化名,13周岁)一直跟随母亲租住于老式里弄房内。疫情期间,小花的母亲因确诊新冠病毒进入方舱医院接受治疗,小花在酒店隔离期满后面临独自回到出租房内生活居住,陷于监护缺失困境。区青少年社工在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后向虹口区检察院报告。区检察院立即启动监护监督联动机制,一方面,通过联系区民政局以及小花租住地所在街道、居委会落实临时监护,由专人负责为小花解决了餐食等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协同区社工站指派监护监督员跟进开展家庭监护指导工作,持续关注小花的生活、学习与心理状况,帮助她度过困境。
在发现及处置本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探索创建的监护监督员机制优势得到彰显。检察机关依托社会力量第一时间获知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情况,并立即启动监护监督协作机制。在顺畅联动职能部门的同时,依托社会力量,发挥监护监督员专业所长,高效落实临时监护与保护救助工作。
小言(化名,涉案时16周岁)因涉嫌盗窃罪由公安机关提请虹口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区检察院经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发现,小言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经常在家中吵架甚至是打架,这让小言缺乏家庭认同感。父母离异后,小言坚持选择在外租房独自居住,结交了社会不良青年,并多次结伙实施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区检察院向小言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明确指出夫妻离异并不影响其与孩子之间的监护关系,督促双方依法充分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对小言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帮助其厘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小言的父母对自己的监护不当行为进行了认真反思,并且商量决定由小言的母亲陪伴小言生活、小言的父亲陪伴小言学习手艺,共同努力为小言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与家庭教育。
本案是一起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开展督促监护工作的案例。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全面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监护问题的关联性,厘清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充分到位履职,同时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监护人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与理念。
小文(化名,涉案时9周岁)在与网友见面后,被网友带至偏僻处实施猥亵,回家后继续与网友网聊,直至数日后被母亲发现不正常聊天记录而案发。区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接报后的第一时间受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会同公安机关对小文开展“一站式”取证保护和综合救助,委托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青少年社工同步对小文进行心理疏导,并对小文父母跟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他们加强亲子陪伴,让小文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与力量,逐日走出案件阴霾,重拾生活信心。
本案是一起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案例。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过程中,即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监护情况进行了解评估。在发现问题后,充分发挥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机制的优势,第一时间委托社会专业力量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监护情况进行指导分析,有针对性地给出家庭教育建议,并帮助重塑未成年被害人家庭支持体系。
小卉(化名)的母亲在生下小卉后不久突发重病,小卉的父亲王某某拨打120将小卉母亲送往本区某医院救治。同日,小卉的母亲因病情为重需要转院治疗,王某某以转院时带着小卉不方便为由,将小卉留在该医院中,医院代为照护。此后,王某某再无音讯,小卉被长期滞留于医院之中。区检察院接到该线索后,立即展开保护救助与履职监督工作。一方面,对小卉的其他亲属进行走访,了解到小卉的亲属均不具有监护能力的情况后,经多方沟通协调,将小卉转入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进行看护,落实临时监护;另一方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会同公安机关对涉嫌遗弃罪的王某某进行刑事追责。区检察院以王某某犯遗弃罪向虹口区法院提起公诉。王某某因犯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为了让小卉的监护问题能够得到更为妥善的解决,虹口区检察院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形式督促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最终,虹口区法院撤销了王某某的监护权,指定第三人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监护人,小卉最终获得了有效的监护与温暖的呵护。检察机关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同步开展了打击犯罪、保护救助的履职监督一体化工作。
小红(化名,13周岁)、小蓝(化名,11周岁)姐弟俩的母亲因吸毒过量死亡,父亲张某某因为实施涉毒犯罪被捕,羁押于强制戒毒所。姐弟俩陷入监护困境,被迫失学。区检察院在全面排查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状况工作中,发现了这一情况。通过多方联络,检察机关了解到姐弟俩的姨母陈某某居住在上海,但陈某某表示因为经济、精力有限无法担任姐弟俩的临时监护人。检察机关联动教育部门、学校、康健院以及社工组织为姐弟俩落实了就学、生活保障,在多次上门走访与劝说后,陈某某同意担任姐弟俩的临时监护人。随后,检察机关至戒毒所,通过释法说理向姐弟俩的父亲说明临时监护对姐弟俩成长的重要意义。最终,姐弟俩的父亲书写授权委托书委托陈某某担任姐弟俩的临时监护人。姐弟俩重新获得有效监护,并顺利入学读书。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厘清未成年人陷入监护困境的矛盾症结,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争取当事人的认同与支持,并对症下药联合各职能部门形成保护合力为落实未成年人临时监护扫清障碍,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子女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
监护监督助未成年人走出监护困境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雁介绍说:“由虹口区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已被纳入《上海市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相关监护监督制度、监护监督员队伍也得到了广泛深入运用。”
接下来,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监护监督协作机制,以检察之力协同汇聚更多社会力量、链接更多社会资源,确保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的照顾照料、保护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