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津带队组成检查组,对东余杭路760号、上海大厦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在东余杭路760号,检查组对现场具体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听取相关工作人员汇报之后,陆津强调,要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灭火设备,同时做好值班值守、电动车管理等安全保障工作,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相应准备。检查组提醒现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坚持应急为先,加强预报预警,强化风险研判,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上海大厦,陆津在了解了相关信息之后,提出要做好酒店内电梯、燃气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准备,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管理,确保突发事件科学及时处置,为疫情结束后的复工复产打好基础。
区应急局将继续针对辖区内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督导检查,维护城区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