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虹口区生态环境局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虹口区安委办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发布指导性文件、工作提示以及告知书共计6份,检查相关单位53户次,出动146人次,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均已落实闭环整改要求,全区环境安全平稳、有序、可控。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一起抓,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梳理排查对象,明确排查内容,科学制定排查计划,压实责任,重点推进。
二是加强联动,提升环境安全监管效果。强化“三监联动”,为企业“把脉问诊”,找准环境风险隐患点,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各企业复工复产的计划和进度,提前做好指导。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现场评估环保设施的结构、用电、有限密闭空间、消防等安全风险,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三是拓展渠道,把政策办法“送上门”。通过落实专人跟进复工复产企业了解诉求,深入一线帮扶指导,电话连线跟踪问效。同时,利用微信平台转发复工复产阶段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环境管理指引,第一时间发布本区制定的指导性文件,现场发放《虹口区复工复产企业环保与安全防范告知书》,让企业抓有重点,管有路径,改有标准。
四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隐患排查重点。切实压实企业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风险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除尘设施、VOCs处理装置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污水罐、污水池等水处理设施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督促企业主动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禁“带病”生产,确保复工复产企业环保设施、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同时投入运行。
下一步,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坚持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并重,进一步落实区域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全力以赴,帮扶助力企业安全、有序、稳妥复工复产,提升企业环境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区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