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虹口区纪委监委积极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反馈意见,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 切实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及时制定实施三项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整合调整架构,在组织保障上再加强
根据中央督导组意见,吸收合并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职责,第一时间成立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下设“督查监察”“联络协调”“综合材料”三个工作组,职责明确,加强协同。
聚焦重点问题,在查办质效上再提升
为担负起严肃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的职责,及时对接区公安机关等,全面梳理排查相关问题线索,把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聚焦中央督导组督办、群众反映强烈、发生紧急舆情等三类重点问题,坚持有黑必打、有腐必查、有“伞”必挖,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力度,充实办案人员力量,努力实现“快查快办”。
加强监督力度,在压实责任上再发力
区纪委监委协助区委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该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加强日常监督,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问责。区委巡察机构及时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情况列为巡察工作重点,通过巡察监督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