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要求,结合本市赛事组织情况与特色,组织开展第七届“创客中国”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上海区域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打造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组织机制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上海股权投资协会、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阿里云创新中心、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上海市张江科学城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参赛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参赛要求
1.上海创业企业
(1)上海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2.非上海创业企业
(1)非上海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有意向落地上海发展;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3)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创客团队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二)项目领域
1.电子信息(含集成电路、新一代通信设备、新型显示及超高清视频等)
2.数字经济(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及智能传感、元宇宙、区块链、人工智能、新零售、新制造等)
3.绿色低碳(含能源装备、节能环保服务、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高效利用、助力低碳化等)
4.高端装备(含民用航空、航天及空间信息、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端装备服务;化工先进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先进材料服务等)
5.生命健康(含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智能健康产品、生命健康服务等)
6.时尚消费(含时尚服饰、特色食品、化妆品、家居用品、创意设计等)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今年上海特别鼓励“疫情防控”类创新项目参赛,征集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数字防疫等领域项目。符合条件的参赛者报名时,可勾选“疫情防控”标签,主办方将积极为其对接产业、金融、技术等资源,协调提供媒体发布、市场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疫后恢复、共渡难关。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唯一报名平台——“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s://www.ssme.sh.gov.cn/contest/match!toIndexPage.do)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对于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它不正当手段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赛程安排
(一)预赛
参赛者按照行业领域分组进行预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预赛后根据项目数占比以及各行业领域分布,发布前100强榜单、决赛入围名单。
时间:2022年8月中旬
(二)决赛
对于入围上海决赛的参赛者,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赛后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进入“创客中国”全国24强、全国500强角逐。
时间:2022年9月上旬
扶持措施
(一)奖项设置
1.对“创客中国”上海区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大赛结束后向社会通告获奖名单。
2.对参与大赛组织和赛后培育的单位,组委会将结合参赛项目数、获奖项目数、赛事组织、赛后培育、宣传推广等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表彰在赛事组织、产业对接、赛事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
(二)扶持措施
1.“创客中国”上海决赛优胜企业,推荐至“创客中国”全国500强名单及全国总决赛。
2.进入“创客中国”全国500强的企业,符合专精特新认定条件的,纳入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3.对“创客中国”上海前100强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通过大数据识别已享受及条件符合但未申报的政策,力争“送策到企”。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参与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精特新企业申报。
(三)赛后培育
1.投融资服务。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对接沪上百家知名投资机构,获得知名投资机构背书等附加价值服务。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2.培训辅导。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与“上海市重点培育创业企业创始人培训班”等培训项目,对接沪上知名企业家、投资人、行业专家,开展全方位深度辅导和培育。
3.落地入驻。推荐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4.宣传推广。“创客中国”上海前100强将通过“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优先进行展览展示和服务推介,在《上海中小企业》杂志等主流媒体平台得到曝光,优先推荐参与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经信系统工会内部共享计划等,帮助项目提升品牌知名度、拓展市场推广渠道。
5.诉求协调。组织座谈会、沙龙等活动,汇总企业诉求,由主办方协同对接沟通,推进解决。
6.大中小企业融通。优先推荐参赛项目参与央企对接、独角兽及行业龙头企业参访、校园招聘计划、产学研合作等,引导大型企业开放场景应用、共享生产要素、搭建共性技术平台,打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
联系方式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周老师 021-64225339 zhouyin@sheitc.sh.gov.cn
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
姚老师 021-60801162
虹口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张老师 021-55801388、13621742792 hkqzhongxiao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