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仲裁院获评“2019-202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部  信息时间:2021-08-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虹口区仲裁院坚持以制度为纲、以目标为要,从履行员工责任、提供诚信服务、参与社会治理、践行绿色环保形象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赓续荣誉,今年获评“2019-202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虹口区仲裁院持续强化“三多”理论学习,通过走出去学、请进来学、研读学多一点,积极营造争创氛围;奋力落实“三有”业务培训,确保培训有形式、有保障,有内容,全面提升业务技能;努力践行“三优”诚信办案,优化办案制度、办案流程、营商环境,高效处理矛盾纠纷;积极参与“三类”跨前服务,跨前服务社区和企业、跨前服务大学、跨前开展志愿服务,拓展文明创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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