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上海虹口-安徽芜湖)签订互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跨区域交流办案合作协议
【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部  信息时间:2021-12-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一体化工作水平,推动两地调解仲裁业务深度融合、紧密合作。11月,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上海虹口、安徽芜湖两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友好协商,签订《长三角区域(上海虹口-安徽芜湖)互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跨区域交流办案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两地仲裁院报经同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意,分别聘请对方选派的仲裁员为特邀仲裁员,并发放相应聘书。聘任期间可被选派至对方参与疑难复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包括调解、开庭、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等),促进信息互通,实现资源共享,提升办案效能,维护社会稳定。

互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跨区域交流办案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对上海虹口、安徽芜湖两地落实《长三角区域(虹口-芜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战略合作友好共建框架协议》的一次践行,也是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提供新血液、新思路、新方法的一次施策。今后,双方将按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不断践行共建框架协议及交流办案合作协议,有力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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