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临近,为进一步促进宾馆、饭店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由工商虹口分局江湾所牵头,区消保委和分局消保科共同参与,街道内重点宾馆、饭店“责任书” 签订仪式6月5日在江湾所举行。
“责任书”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列出了饭店、宾馆应当承担的12项主要职责,涉及到诚信服务、经营环境、明码标价、食品卫生、规范证照、场所安全、消费纠纷等等。汉通、元晟、宇斯浦、石库门、舒友、宝隆美爵、虹逸坊等11家企业负责人共同签订责任书。
区消保委秘书长邱伟玲发言指出,从消保委日常接待工作来看,涉及宾馆饭店的投诉主要是食品异物、定金和订金、霸王条款、物品遗失、停车受损、人身安全、短斤缺两、食品质量八个方面。她要求企业应从自身做起,扮演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责任书”签订活动是区消保委和工商部门的又一次联动,加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文明意识和维权意识。工商部门借鉴了区消保委联网企业和联络员制度的成功先例,区消保委也共享了工商部门的行政资源。与会企业代表均表示这个活动要持续下去,进一步扩大影响,共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