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期
12月19日,虹口区消保委召开一届三次常务会议。会议由虹口区消保委主任童建龄主持,第一副主任汪成林,常务副主任刘勇,副主任张雪舫、杜力晟,工商虹口分局副局长沈敬威,秘书长李碧沉,副秘书长王敏琴及区消保委常委共13人出席会议。
首先,张雪舫副主任向大会通报了部分委员的调整情况。由于区消保委部分委员在所属单位的分管职责发生变化,委员人选发生替换。常委们对委员调整名单一致鼓掌表示通过。
接下来,李碧沉秘书长运用PPT,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回顾了区消保委2006年的工作,对3•15系列活动、投诉工作、信息工作、消费指导工作、保健办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在座常委对区消保委06年的工作都进行了充分肯定,童建龄主任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他表示,纵观全年的工作,区消保委通过“三个结合”,达到了“三个提高”:1、日常的维权工作与进社区、进家庭相结合,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有效性;2、切实履行法定职能,整合资源、统筹协调,维权工作结合行政保护、法律保护、社会保护、舆论保护几种力量,提高了消保委的公正性;3、抓住消费热点、难点,将日常工作与消费指导、志愿者活动、消费调研等工作相结合,提高了消保委的公信力。
随后,刘勇常务副主任介绍了区消保委2007年工作思路,07年区消保委要在新形势下,站在新起点,采取新措施,寻求新突破,谋求新发展。要在突出一项重大活动、推动两项创新、完善三项制度、推进四项工作、实现五个目标的总体思路下把明年工作推向前进。常委们讨论并基本通过了2007年工作思路。同时要求,秘书处要适时把市消保委明年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结合进区消保委工作当中。
在充分听取常委们对区消保委07年工作思路的建议基础上,汪成林第一副主任指出,区消保委的各项工作发展得比较全面和平衡,多次得到市消保委的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说明区消保委的队伍素质在不断地提升,在科学有效的领导下每个工作人员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这些成绩的取得也离不开各委员单位的支持,区消保委能在日常工作中作为纽带把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力量都整合了起来,发挥了协调作用。他强调,消保委不应该是消协的简单放大,应该有更高的工作层面。区消保委是一个沟通的平台,它能够让各专业领域的消费维权信息得以互通。因而,区消保委秘书处在07年要创新机制,继续探索加强与相关委、办、局、行业协会的互动沟通。另外,他还向大会介绍了新任工商虹口分局副局长沈敬威同志,在履行区消保委正式手续后,沈副局长将继任刘勇常务副主任的工作。
最后,童建龄主任用三句生动形象的话对区消保委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指示:一、让惯例晒晒“太阳”。所谓的“惯例”,正是一些商家利用其相对于消费者的技术、专业等优势而沿袭多年的霸王条款,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消费者权益的一些行业的惯有做法。这些惯有的做法在一些商家和行业的保护下被合法合理化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在这样的“惯例”里被不知不觉的侵害了。最近,市消保委在交通卡押金、打折机票不得签转等“惯例”问题上频频发言,表达了大多数消费者的心声,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收到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作为基层单位,区消保委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层面上结合消费领域难点、热点、新点,积极挖掘发现消费者身边的霸王“惯例”,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让条例见见“爹娘”。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需要做很多的工作。消费者要懂得保护自己,首先最为基础的一环就是要知法懂法。对于区消保委而言,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要继续推进消费指导进社区工作,以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为抓手,把抓好消费指导进社区当前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区消保委的案例汇编和工作年报就是很好的载体,它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消费指导和教育融入百姓家;三、让维权天天一样。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消保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关注。3•15活动不在形式,而在内涵,注重实效是关键。3•15并非只是一天的活动,而应该贯彻在消保委的日常工作中,让老百姓感觉到天天都是3•15。对区消保委而言,要从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两个方面加强工作,要坚持发挥长效性和协调性,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