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多元化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2011年3•15期间,市消保委与市高院签订了《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起非诉调解与诉讼渠道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此后,各区县消保委积极落实《协议》精神和要求,努力整合维权资源,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使诉调对接工作初显成效。据统计,截止至2014年6月底,市消保委系统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消费投诉2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消费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促进资源整合,保障无缝衔接
为使诉调对接畅通无阻,市消保委系统建立起调解方式对接、调解结果确认、定期沟通业务等工作机制。同时,积极融入区域性大调解格局,努力提升消保委参与社会共治的能力。长宁区消保委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分局)、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创建了“区消费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和“区人民法院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实现了诉与调的“零距离”对接。金山区消保委在区委区府领导下成立了消费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松江区消保委与区司法局、区法院就实施诉调对接达成共识,奉贤区消保委与区诉调对接中心定期沟通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保障了区域内社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
二、注重优势互补,有效定纷止争
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市消保委系统与有关部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定纷止争。虹口区消保委运用诉调对接机制,着重调解消费关系复杂、涉及金额较高、双方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进一步促进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和解在先,提高了投诉调解成功率和满意率。嘉定和闵行区消保委等根据调解工作需要,约请法官提前介入,事中提供司法指导,事后依法确认《消费争议调解书》,进一步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升了消保委的公正性与公信力。
三、提升运作水平,力争便民专业
近年来,市消保委系统多措并举,自我规范,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公益性和专业化的维权服务。徐汇区消保委修改完善《消费争议调解协议书》、《授权委托书》、《调解笔录》等调解文书,得到了区人民法院认可,为调解结果的全面履行提供保障。浦东新区消保委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力求诉调对得上、接得准。宝山和青浦区消保委等邀请人民法院的资深法官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培训,力求诉调对接规范化,对接内容专业化。
下一步,市消保委将全面评估全系统诉调对接工作的总体情况,按照新《消法》、即将颁布实施的新《消条》的新规定和本市实际,以细化指导培训、优化沟通交流、强化联手互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全系统诉调对接工作,努力实现消保委保障诉求与消费者维权需求的无缝对接,为消费维权工作法治化建设再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