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在提篮桥监狱内召开了由虹口区消保委、提篮桥监狱、联华超市及服刑人员共同参与的“维权座谈会”。会议主要就5年来的狱内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来自10个监区的服刑人员代表围绕和谐消费等问题进行了畅谈。提篮桥副监狱长张国强、工商虹口分局副局长沈敬威、区消保委秘书长邱伟玲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上,监狱服刑人员代表分别从自身感受回顾和总结了“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站”5年来在虹口区消保委的业务指导下,在监狱方的努力下,形成从监狱到监区、再到分监区的“三级管理”维权网络,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狱内消费投诉渠道及程序,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站管理工作逐步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自2002年8月成立以来,维权站累计为狱内消费者调换各类物品25834件,价值共计164520.06元。
联华超市作为狱内经营企业也参加本次座谈会,目的是听取服刑人员对企业经营的若干建议,增进对狱内消费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推进服务。同时,联华超市在价格、产品配送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向狱内消费者作出了明确承诺。
会上,工商虹口分局副局长沈敬威对“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站”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沈副局长认为狱内维权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消费者是不分国界、不论种族、不看阶层、不讲尊卑的。《消法》赋予大家维权的平等性,这既是监狱工作向专业化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罪犯人权的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服刑人员人权的尊重,这也是一种社会化发展的探索。沈副局长同时要求区消保委要继续发挥区域各方力量与“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站”做好双向沟通工作,建立定期的投诉数据和案例抄告制度,要结合狱内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定期向狱方赠送《新消费》、《典型消费投诉案例汇编》等各类维权宣传资料,经常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狱内干警、服刑消费者以及狱内经营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切实保护《消法》赋予消费者的九大权利,持续做好狱内的消费维权工作。
最后,提篮桥副监狱长张国强对区消保委的维权工作表示了感谢,希望“服刑人员消费维权站”能在区消保委的支持下不断探索狱内维权的新形式、新方法,切实承担起狱内消费者的维权保护工作。
为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提篮桥监狱的服刑人员还开展了“消费维权黑板报”评比活动,以自己的笔触积极弘扬“3.15”文化。(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