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府办发〔2011〕7号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虹口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虹口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虹口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在深入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本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试行方案》(虹府〔2009〕9号,以下简称《试行方案》)和《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区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虹府发〔201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进本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区政府自身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要求,明确本年度各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41号)的工作要求,由区法制办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制订《关于加强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已制订实施《试行方案》和《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量化和细化依法行政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按计划、分步骤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为优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广制作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表的基础上,由区法制办会同区目标办和相关试点单位研究制订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方案,在落实主要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标建设,将《关于加强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依据,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工作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
由区司法局制订《虹口区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组建首届区政府法律服务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咨询工作,为本区重大行政决策和解决重大事项当好法律参谋。区司法局、区法制办要继续办好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和区政府全体会议会前学法,区行政学院、区法制办要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培训。区法制办要继续加强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定期组织新上岗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继续做好本区执法人员信息、证件管理工作。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
在去年完成区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做好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对市政府规章提出清理建议工作的通知》(虹府办发〔2010〕16号)和《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虹府办发〔2011〕12号)的要求,各制定主体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结果的发文和公布工作;区法制办要做好全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建库工作。通过做好相关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工作
按照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预防腐败局《关于本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纪〔2011〕27号)的要求,积极有序推进本区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工作,将预防腐败工作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由区纪委、区法制办共同制定对2010年以来本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廉洁性评估的工作方案,采取部门自评、专家评估与评审小组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做好相应的审核意见反馈和整改方案上报工作。区纪委、区法制办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和市预防腐败局,并做好迎接市有关部门重点检查的相关工作。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市审改办的部署和本区实际情况,区审改办要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树立目录管理意识,做好各部门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审改方案,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本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要求,梳理、调整、细化本区建设工程的审改方案;推进企业设立的网上并联审批工作,在纸质并联审批的基础上,按照“一口收件、发送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工作。区监察局要对全区审改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将监察结果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范围。
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区监察局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市民知晓度和参与度;要通过专门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把政务公开纳入政风行风测评范围,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丰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日常评估检查工作,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充分发挥“上海虹口”门户网站的平台和服务窗口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点的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八、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的有效方式。由区档案局、区法制办制订本区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标准,选择3至5家单位进行试点,明年起逐步推广至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区档案局、区法制办要组织各执法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整理标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要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将评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评议考核范围。
九、完善信访化解机制
区信访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严格区分信访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避免变相推诿、迟延履职以及行政不作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信访答复工作,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准确、完整、及时地针对当事人的信访事项予以答复。要落实信访答复责任制,提高答复实效;完善初次信访办理机制和信访事项终结机制,着力提高初次信访事项解决率。进一步完善复查复核工作,对不属于复查复核范围的案件及不予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有关部门要跨前一步,积极发挥协调职能,依法调处矛盾。区信访办、区法制办要做好信访与行政复议的衔接工作。
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区法制办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行政执法检查安排,组织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改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