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本市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3年工作情况
2013年是我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区政府以“建设法治政府”精神为指引,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虹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保障作用,坚持做到规范、高效和不断提高,扎扎实实深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公安分局国保处连续2年获得“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区规土局获得“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中期检查先进单位”称号;江湾镇街道荣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街道”称号;区拆违办获得“2013年度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广中路街道创建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道”。
(一)围绕大局服务重点,项目推进有保障。
以法制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作出行政决策前,切实履行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区政府制定的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及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办法2件规范性文件,严格遵照程序制定,经过听取意见、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程序,通过市法制办备案审查。区法制办对部门加强专题培训,规范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对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审查,备案目录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以法制服务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确保旧改工作规范。健全旧改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强化责任。严格规范涉及旧区改造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对相关政府信息从答复标准进行分类,厘清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范围。倾听民声、关注民意,优化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评估,确保政策执行前后一致。主动及时发布权威性征收政策、补偿方案、签约进展等信息,实行“阳光征收”、依法征收,促进签约率提高。
以法制保障城区建设管理创新。继续落实好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市容管理。按照市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工作要求,推进“特定区域”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了宝安路、西江湾路、车站北路等区域综合整治。制定《虹口区在建违法建筑快速处置流程》,强化违法建筑“即搭即拆”的快速处置机制,全年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5万余平方米,确保实现“零增长”。整治“群租”260余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为创建国家卫生区奠定基础。
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部门加强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区域环境安全宜居。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为保障区域安全生产,针对地下空间、创意园区、校安工程、在建工地等重点项目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围绕“五个最严”工作要求,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开展各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监管高压态势。落实量化分级管理,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溯源系统建设,上海首家可追溯粮店落户吉祥菜场,三角地菜场猪肉产品销售实现追溯全覆盖;建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稳步推进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围绕重点落实规范,依法行政有实效。
抓标准,增强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合理性。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报备制度,全区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对行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试点行政执法档案评查,增强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化执法意识。区档案局与区法制办共同修订《虹口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制定《虹口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细化了行政执法档案的评查标准,强化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监督。
抓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编制下发《上海市虹口区行政审批目录(2012年版)》,取消原有审批事项103项,审批事项总数减少49项。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相应进行执法事项名称调整,做到行政许可类、非行政许可类、备案类的执法事项、流程与行政审批目录相统一。优化审批流程,承诺压缩法定审批时限三分之一。完成虹口区企业设立网上并联审批平台建设,对所有进网审批事项进行电子监察。制定《虹口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调整试点实施意见》,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环节。
抓服务,推动行政管理透明度提高。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服务满意度。对75个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开展“回头看”,推动基层强化政务公开。开展外部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推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开展公共服务窗口季查季评,加强纠风专项治理,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服务透明度。坚持以信息化为支撑、标准化为工具、规范化为目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工作规范,公开流程和标准,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52条,新增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13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16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增设“在线访谈”栏目,举办2期在线访谈活动;加强与“上海虹口”政务微博和微信的联动,增强与市民的互动。
(三)围绕规范促进管理,法治化管理有成效。
抓源头,执法人员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修订了我区行政执法证管理和使用规范。我区管理的38家持证行政执法单位针对证件遗失、人员岗位调整、执法区域调整等情况进行了阶段性集中清理。同时,强化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确保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部分在岗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了市法制办行政执法抽查考试,合格率达100%。
抓培训,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依法行政工作培训机制,开展自上而下的全方位培训。办好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坚持组织区政府全体会议前专题学法,针对行政管理热点问题邀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市政府办公厅领导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作关于国家赔偿、应急管理等专题讲座。开设“弘思斋”局级领导干部学法平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区政府办公室举办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专题培训内容。各部门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全区2083名公务员完成依法行政在线培训。各部门立足业务管理,开展各具特色的行政执法培训,如区房管局邀请区法院行政庭法官为一线执法人员讲课;区规土局形成综合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区法制办组织各单位学习《2013年度虹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通过研读行政诉讼案例分析,查找原因、引以为鉴,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共组织4次业务培训,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
抓示范,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2012年创建第一批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基础上,按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第二批“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公安分局、区质监局作为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单位,欧阳路街道作为示范单位创建试点街道。区司法局等单位严把创建质量关,组织检查评估,并对第一批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开展“回头看”。
抓宣传,为依法治区营造良好氛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修订《虹口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等相关工作制度,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规章制度,更加注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培育。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建立我区行政执法信息联络员队伍,及时归纳总结各行政执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新举措上报市法制办,多篇信息被“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录用。民主法治调研论文获市二等奖,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入围30名成果奖。
(四)围绕管理加强监督,依法行政水平有提升。
接受司法监督,强化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与旁听制度。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公安分局在原有规定上提高要求,坚持办案民警、审核审批领导到法院旁听的原则,要求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参加典型、重大案件应诉,并组织各派出所、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旁听,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确保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对国库管理改革、旧改征收、违法建筑拆除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重点项目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根据年初确定的监察目标、监察重点及监察措施,督促落实全区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推进;促进“阳光征收”、依法征收,推进征收安置结果公开,区监察局加大对房屋征收相关信访、投诉件的查办力度,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完善动迁安置中的内部管理,助推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全年拆违工作目标。
妥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职能。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方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全年行政复议案件收案122件,审结117件。其中,决定不予受理23件;告知申请人另行解决争议5件。在立案的94件案件中,决定维持被申请人原具体行政行为68件;通过调解,当事人双方就复议事项达成一致,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终止审查12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6件;撤销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并责令重新作出1件,尚余12月受理的7件案件未结案。所有案件均在60日规定期限内审结。根据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瑕疵,有针对性地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我区城市建设任务较重,涉及旧区改造、市政市容管理的行政执法问题情况较为复杂,无论是居民内部纠纷还是居民与政府之间的行政争议,矛盾比较突出,政府部门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工作突破口、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自身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遇到行政执法相对人对行政执法持抵触情绪,不支持、不配合的情形,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有畏难情绪,存在“不作为”现象。
三是部分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度、透明度的意识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有待加强,相关行政执法文件、文书在法律适用及理由阐述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面对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取意识,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着力解决群众诉求,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在行政执法中有效增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和执行力、协同执法能力,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三、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围绕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围绕全区深化改革总部署,落实市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以法制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法制服务,确保区域民生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破解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难题。以创建国家卫生区为契机,深入推进“特定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城市管理执法机制,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城市网格化管理等信息平台,整合优化各类管理资源和执法力量,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构建大联动的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优化部门职责体系。落实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以及社会管理的要求,依照法律和相关行政部门的“三定”方案,做到明确职责、规范行政、有效监督,促使各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管职责,整合资源,完善网络建设,努力解决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问题,增强政府保障城市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度和执行力。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制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与旁听审理的指导意见》,修订我区的实施办法,明确出庭应诉人员范围、工作职责,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类型,提高出庭应诉及旁听案件比例,扩大参加旁听的行政执法人员范围,从而有效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决策导向作用,妥善化解涉案行政争议,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各部门将每一次出庭应诉、庭审旁听作为一次案例培训,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分析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确保专业、独立、透明。规范案件审理文书格式,提高文书质量。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管理。适时修订本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并报送审查备案。依托电子政务建设,对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既便于公众借助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直接浏览规范性文件内容,又便于规范性文件长效管理。充分认识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向区人大备案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对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开展全程效能监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对违法建筑拆除、菜市场及其周边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重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提升“12345”市民热线受理效能提供监督保障;继续履行对旧改征收工作的监察职能,推进群众工作方法的完善和创新,加强对征收补偿过程和结果公开的监督,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督促实现旧改征收“公开、公平、公正”,对全年征收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开展督查。
(三)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调整完善我区行政审批目录,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创建工作要求,创建单位、试点街道严格按照创建指标体系、时间节点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执法案卷的归档工作及执法程序要件完整性进行评价,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案卷评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的计分依据之一。深化行政执法的程序观念,加强内部监督与制约,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严肃性、稳定性。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细化和落实。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逐步推进本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相关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房屋征收与补偿、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工程项目、社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公开职责权限下放,明确各行政机关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协调会商制度,加强工作例会制度,提高申请答复工作的统一性、准确性。
特此报告。
虹口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4日